2013-11-15 09:42:11 来源: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刘静)自今年启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来,我市严格按照住建部建设要求,规范工程建设与验收,全力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水平。
对一些严重缺乏生产、生活设施,交通不便的山庄窝铺和基础设施差的自然村,各县(市、区)把农村危房改造与移民搬迁相结合,对居住在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地方的困难群众,尽可能实行集中搬迁,在适宜生活有利发展的地方统一规划地点兴建新房。
对于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采取技术措施处理,地基应达到地基设计承载力要求,根据房屋荷载情况、相关规范规定的房屋降沉要求选择基础形式,主体结构根据当地抗震情况设置防烈度,采取抗震措施。
凡被列入政府补助范围的农村危房改造在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执行最低建设要求。寝居、食寝和洁污等功能分区,设置独用卧室、独用厨房和独用厕所。一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两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3人以上户建筑面积不小于人均13平方米。
在建房过程中,各县(市、区)推广使用标准图纸,同时,各县(市、区)住建局配合各乡镇,组织技术力量,深入各村各户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检查指导,严把建筑质量安全关,对基础、主体和隐蔽工程实行现场指导,确保危房改造工程质量,杜绝质量安全事故。与此同时,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乡镇政府和村委会逐户进行了竣工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建立验收合格与补助资金拨付进度挂钩的机制,加强培训和宣传推广,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的每个农户都知晓最低建设要求,进一步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