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市加强水利资金使用管理

2013-11-15 15:23:46 来源:

    本报讯(通讯员周英刚 钮清海)近年来,侯马市针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多、资金额度大,廉政建设防控风险相应提高的新形势,认真执行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规定,采取五项举措加强水利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全市水利项目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和生产安全。
    首先是把好资金审核关。在每一年度的水利项目资金到位后,水务部门都要填报侯马市专项资金使用审批表,由局里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向市政府呈报。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逐级审核后,再转交市财政部门进入工程建设招投标程序。财政部门根据工程建设规模大小和《山西省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工程建设采取公开招标、议标和邀标三种方式当中的其中一种。目前,这三种工程建设方式已经覆盖到侯马市所有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其次是把好项目建设关。进入水利工程建设阶段之后,水务部门还要向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部门送交招标备案文件,随时接受检察机关的工作监督。在招投标过程中,侯马市严格执行《招标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委托专业的招标公司代理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业务,建立健全公开招标投标制、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施工监理制等各项水利工程建设“阳光作业”机制,力求通过制度建设防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廉政风险。在施工过程中,除了依法确定的项目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和水务工程技术人员的双重监督之外,省、市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市财政部门等单位的人员也经常深入到工程建设工地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建设规范、有序地进行。
    第三是把好项目验收关。在工程建设验收环节,侯马市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水利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做到1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验收;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项目由县级水务、财政部门联合初验,临汾市水利、财政部门联合验收;5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县级联合初验、市级复查、省级最终多部门联合验收完工项目。在工程资金决算环节,实行市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制度,及时发现、纠正工程施工单位在工程决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最大可能地为国家节省建设资金。同时,坚持质量保证金留置制度,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第四是改革资金拨付方式。从2013年起,侯马市对水利工程在内的国家计划项目资金拨付实行国库集中式拨付制度,在工程建设各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水利项目建设资金不再通过水务局账户下拨到工程施工单位,而改由侯马市的国库支付中心直接将工程建设款项拨付到施工单位账户。这样做,既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又有效防范了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廉政风险。
    第五是用好信息公开这个平台。侯马市阳光农廉网是全市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促进涉农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信息公开平台。近年来,侯马市及时将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信息在阳光农廉网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努力将所有水利项目都打造成百姓放心的惠民工程和干部安全的廉洁工程。
    

责任编辑: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