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梁洁丽 丁泽峰)今年以来,襄汾县农委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着力优化食用农产品市场环境。
明确法定职责,提高监管能力。明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监督执法、检验检测机构的各项职责,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确保行政执法与刑法司法无缝衔接。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生产经营食用农产品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相关责任,全面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
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监管机制。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和农资经营店为重点告知对象,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两高司法解释的告知力度。加强与食用农产品、农资产品生产经营者签订依法生产经营承诺书,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真正做到监管部门有告知,生产经营单位有承诺。建立健全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准入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农资市场经营单位“黑名单”制度,加强社会监督,从源头上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加强学习培训,增强自律意识。组织辖区内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尤其是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的主要负责人,开展两高司法解释专题培训,讲解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落实到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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