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枫叶)新城镇辖40个行政村,共4.3万余人。近年来,随着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不断深化和落实,诸如户籍登记、合医报销、民政优抚、低保申请、养老保险等村民事务的办理明显增多,一些村民因办理程序不明白、所带材料不全,办一件事往往要跑好几趟,客观上加大了群众办事难度。特别是一些五保户、退伍或伤残军人,来镇政府领取优抚费和物资等十分不便。
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新城镇党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创新基层组织服务模式,从2011年开始,在全镇推行“民事代办”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群众工作制度。今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始后,为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他们又进一步对这一制度进行规范和完善,将基层党委、政府的工作职能和服务平台下沉前移,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办事来回次数多、等待时间久等问题,方便了群众办事,实现对农村社会的有效管理。
2011年,新城镇在全镇开始推行大学生“村官”“民事代办”制度,具体是:每周二由大学生“村官”在各村村委会集中受理群众待办事项,群众只要把需办理事项的相关材料交齐,由村官免费“跑腿”办理,代办的范围涵盖建房、计生、低保、合作医疗、就业信息、政策咨询等内容。然后再根据代办事项的办结期限,由“村官”在下一接待日集中给群众回复。今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始后,他们针对有些村缺配“村官”的情况,又进一步明确没有配备“村官”的村由各村包村干部负责接待办理群众交办事项。民事代办实行以来,累计为群众代办事项达800余件,受到各村群众的普遍欢迎。
“民事代办”找到了转变干部作风的突破口,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心坎上,切实解决了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提高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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