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统一实行‘销售商代办申领、先行垫付,县级财政统一定点兑付’的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方式,广大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将更快捷、更方便地享受财政补贴。”市商务局副局长高建军说。
自2009年2月家电下乡政策在全国推广以来,我市家电下乡产品呈现稳定销售态势,截至4月29日,全市销售总额已达27.5亿元,其中涉及冰箱、彩电、手机、空调等9类家电下乡产品,共销售12.8万台。但是,最高限价低,产品选择范围窄,申领手续繁杂等“家电下乡”壁垒给农村消费者带来了不便。据了解,根据此前的家电下乡政策规定,商家在农民购买下乡产品后三日内将销售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然后,农民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乡级财政部门初核后,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再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拨付到农民储蓄账户上,一般要15个工作日才拿到补贴,不少消费者为此还和商家产生矛盾。
“农民为了几百块的补贴常常要跑好几个地方,程序繁琐。现在改为由商场对农民是否符合补贴条件直接审核和发放补贴资金,大大方便了镇区消费者。”高建军表示。
为了让广大农村消费者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能够更快捷、更方便地享受财政补贴,从今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实行“销售商代办申领、先行垫付,县级财政统一定点兑付”的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方式。
此次“家电下乡新政”的具体操作方法是:一、农民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只付售价的87%,直接享受13%的国家财政补贴优惠。补贴资金申领手续由销售商代办,补贴资金由销售商垫付。二、销售商须当场审核农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审核无误后,当场为购买人开具售价100%的全额发票,并将农民身份证、户口簿当场退还农民。三、原则上每县只设立一个财政部门的补贴资金兑付点(简称“定点兑付点”),统一兑付销售商垫付的补贴资金。
销售商垫付的补贴资金,由销售商到财政部门的定点兑付点兑付。收到销售网点结算材料后,财政部门的定点兑付点要及时对销售商提供的农民身份证、户口簿、产品标志卡、发票等相关证件和购买资料以及销售商网上录入信息进行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垫付资金,按销售商提供的账户,5个工作日内拨出兑付资金。
乡镇较大、乡镇销售点较多的县,可以增设乡镇财政部门的兑付点,由乡镇财政所予以兑付,但必须由县财政局向市财政局家电下乡工作管理部门备案。对于5月1日前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且尚未兑付补贴的,可到本县财政局定点兑付点兑付,也可按原渠道兑付。
除了补贴申领手续简化外,新政策同时也对产品的价格作出调整,提高家电下乡产品价格上限,各类产品的最高限价都有不同幅度的上调,最高限价由原来的4000元提高到7000元,消费者的选择范围将得到有效扩大。
根据国家家电下乡政策的新变化,我市商务部门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实施力度,在去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再接再厉,继续执行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清查,简化农民申报领取补贴程序,加强市场监管,及时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不严格按照新规定执行的销售商,财政部门和商务部门将有权对其代销资格进行终止。为此,高建军提醒广大农村消费者,一定要到验收合格的网点购买产品,同时,购买产品时应现场向销售商索要发票,购买结束后,将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拿回。
另悉,家电下乡产品的种类也在不断增加,近期,电动车有望成为“家电下乡”家族新成员。(记者卫博)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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