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实行的“大病统筹”补偿制度,规定农民生病后只有住院才给予报销补偿,而在门诊买药不予补偿,这种将感冒、发烧等小病排除在外的补偿模式,导致农民将一些小病拖成大病,影响了农民健康水平的提高。门诊统筹制度,恰恰在政策上弥补了这一空白,使患病的农民在门诊治病也能得到补助,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农民小病久拖不治的现象发生,是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大好事。门诊统筹模式将有资质的乡村医疗服务机构择优纳入定点范围,可有效引导病人的就医流向,确保参合农民的医疗安全。门诊统筹可以扭转农民一些不科学的就医习惯,促进形成小病在村卫生室、大病进医院的有层次、有秩序的就医流向,引导农民树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消费观念。在门诊补偿方案中,将乡镇卫生院部分检查费用列入补偿范围,这将会缓解参合农民进二级、三级医院难以承受高额检查费的问题,将会提高乡镇卫生院检查设备的利用率,促进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部分村卫生室被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后,将纳入规范化管理,必将推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逐步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全面提升农村卫生水平。
据了解,凡参合农民在本乡镇内凭合作医疗证(卡)可自主选择本乡镇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当地门诊统筹补偿政策可获得治疗期间包括医药、检查等费用的补偿,补偿比例为30%,当日补偿额乡级不超过14元,村级不超过9元。普通门诊统筹补偿不设起付线,封顶线为每人每年80元。被确诊为特殊慢性病的患者补偿标准按《霍州市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执行。
经患者签字认可后,由接诊定点医疗机构按补偿标准当即直接补偿。新农合门诊统筹实行“以市为单位管理、以乡镇为单位核算”的市管乡核算体制,保证新农合基金合理、有效、安全的运行。
截至日前,该市参合农民共计166305人,筹集资金498.915万元,参合率达90%。为了把这一惠民工程落到实处,该市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工作,采取广播电视、橱窗、板报、标语口号、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门诊统筹补偿的重要意义,使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了农民自觉参加农村合作的积极性。与此同时,该市严格程序,确定定点医疗机构,确保新农合工作规范有序运行;狠抓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参合农民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充分发挥作用;全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工作。(记者 范韶华)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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