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这次全市确定了11个县市74户种粮大户享受补贴资金。补贴的标准为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年包或租种耕地种植粮食作物在300(含)亩—500亩的农民每户补助3万元;500(含)亩—1000亩的每户补助5万元;1000(含)亩—1500亩的每户补助8万元;1500(含)亩—2000亩的每户补助10万元;2000(含)亩—3000亩的每户补助13万元;3000(含)亩以上的每户补助15万元。
补贴资金实行先建后补,主要用于种粮大户实施的田间基础设施等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的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修防渗渠、田间毛渠等渠道疏浚、灌溉泵站等抗旱排涝设施建设、粮田机耕路建设、盐碱地改良、平田整地和深耕改土等七方面。种粮大户根据粮田生产条件选择拟实施的内容,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实施。项目补助标准分别为:防渗渠70元/米(直径不小于60厘米),田间毛渠5元/米,灌溉泵站10000元/个,机耕路30元/㎡,盐碱地改良(农艺措施)150元/亩,平田整地200元/亩,深耕改土(25厘米以上)30元/亩。
市农业委员会农业科科长李王卫表示,这次对种粮大户进行补贴,主要是希望能够积极引导和推动土地流转,进一步发展种粮大户和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推进粮食生产规模化经营。
(记者 刘凯锦 实习生 郭笑)
来源:临汾日报晚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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