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县: 提升大气质量改善城乡环境

2014-09-20 09:09: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李卫红)我市开展“环境提升年”活动以来,蒲县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将“环境提升年”活动与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相结合,严格措施标准,强力实施大气环境提升工程,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全县城乡环境质量。

一是严治煤烟污染。加快推进城区集中供热,划定和完善高污染禁燃区。对暂不具备集中供热、供气条件的城中村居住户使用的38台小锅炉、60余家饭店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全部使用低硫无烟煤或推广使用煤气、液化气、电能、太阳能等清洁燃料和能源;16台小锅炉、茶炉全部安装环保设施;整治25家餐饮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规范了6家夜市烧烤摊点。

二是严抓工业废气污染。加强重点企业的污染源监管,全面完成工业企业锅炉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共出动人员110余人次,对全县重点流域的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排查,共检查企业43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60份,立案查处4家,责令停产停建6家。

三是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严格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交警部门联合开展三次执法检查,对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进行处罚,加强检测机构监管,目前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260个。

四是严控二次扬尘污染。加强排查摸底,掌握全县范围内建筑施工工地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城区内共有3家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项目,其中锦绣小区的证件批文和施工场地内的标志牌、设施基本完善。桃湾村廉租房三期建设项目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施工工地应有的配套设施,已令其停工整改。蒲县昕水湾小区没有环评审批文件,已下达停工通知,责令补办环评相关手续。

五是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认真抓好《蒲县县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落实,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职责,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形成快速反应、高效运转的工作体系。切实抓好PM2.5监测预警预报,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发生,适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责任编辑: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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