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检察院:让惠农资金在百姓监督下运行

2015-08-18 10:23:42 来源:临汾新闻网

让惠农资金在百姓的监督下运行

——曲沃县检察院探索涉农职务犯罪实施“阳光百姓工程”纪实

    临汾新闻网讯 “涉农资金到底有多少?包括哪些资金项目?从国家下发落实到农民手里途经哪些地方?涉及到哪些部门?”近日,全省检察机关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工作现场会在曲沃县举行,这些问题被曲沃县检察院工作人员详细地记录在案,该做法被称为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的“曲沃经验”。

    该院从2013年起,实施“阳光百姓工程”,建立了以县为中心、以乡为重点、以村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联动涉农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党的政策公布在阳光中、干部权力行使在阳光里、支农资金公开在阳光下,形成“不能腐”的预防机制。

    曲沃县检察院检察长刘俊茂介绍,“阳光百姓工程”的核心是围绕资金流向搞好监督,围绕百姓需要搞好服务。通过前移监督关口,延伸监督触角,对涉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三农”资金,发挥法律监督作用,编制一张覆盖每项惠农资金的预防网,把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隐患和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群众真正明白了惠农政策有哪些、自己能够享受哪些。政策透明了,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和误解,为党的惠农政策落实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司将“曲沃经验”称之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好的典范,是学习“三严三实”的“代表作”。

    “阳光百姓工程”呼之欲出

    曲沃县辖5镇2乡,158个自然村,约25万人口,其中农村人口近19万,是典型的农业县。刘俊茂说,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涉农资金投入也越来越大。曲沃县每年下拨的涉农资金近2个亿。从近几年的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中可以看出,这么多涉农资金在落实上存在扶贫惠农资金管理不规范、村级组织内部监督缺失、涉农职务犯罪频发等问题。

    该院在2013年初,对全县2003年至2012年查办的涉农职务犯罪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发现10年来的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出涉农案件比重增大,涉案金额逐渐扩大,窝案串案现象突出,发案领域涉及宽泛,涉嫌罪名比较集中,犯罪手段趋向多样等六大特点。针对这些问题,曲沃县检察院在加大查处涉农资金贪腐行为,打击涉农职务犯罪,    使干部“不敢腐”的同时,考虑更多的是如何形成“不能腐”的机制。

    该院紧紧抓住“农业、林业、畜牧、道路、水利、民政、扶贫、生育、教育、农机”10个涉农重点部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研,明确了涉农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收集到涉及本县的国家支农、强农、惠农政策规定,了解了涉农政策执行的具体程序,弄清了农民维权途径和渠道,知道了什么样的公开农民最欢迎。通过调研,曲沃县检察院共整理出涉农政策规定28项,涉及13个部门,含33项涉农资金。该院决定搭建以县预防领导小组支撑,检察机关唱主角,各涉农部门、乡镇配合,农村百姓广泛参与的“阳光百姓工程”实施平台。

    覆盖每项惠农资金的预防网形成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该院决定以史村镇为试点开始启动“阳光百姓工程”,建立了以县为中心、以乡为重点、以村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联动涉农职务犯罪预防网络,让村民更加了解什么是“阳光百姓工程”。曲沃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涉农领域开展检察文化与乡村文化大交融。2013年1月,在史村镇举办了“实施阳光百姓工程,强化职务犯罪预防”检民联欢会,拉开了实施“阳光百姓工程”的序幕。

    在近一年试点运行过程中,该院针对县乡村三级联动涉农职务犯罪预防网络不够完善,村级联络员产生办法不科学,职责不够明确,工作激情不高等问题及时进行了规范。对此,曲沃县检察院通过互联网,在县乡两级建立电子互通平台,在乡村两级建立以电话、微信、传统报送为主要手段的联络方式;建立了农民自荐、村委推荐、乡镇审核,检察机关备案乡村联络员产生机制;依据《条例》相关规定,从预防专项经费中为158个行政村和7个乡镇的联络员解决了每月30至100元不等的交通补助费用。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2014年初,“阳光百姓工程”在全县全面推开实施。

    “阳光百姓工程”开展以来,该院在各村都建立预防工作联系点,聘请公道热心的村民担任“阳光百姓工程”联络员,并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在乡设立“阳光百姓工程”联络站,办公室配备电脑、文件柜,专门管理涉农资金档案、存放国家支农、强农、惠农政策规定文件及执行情况信息。在县检察院设立了“阳光百姓工程”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县涉农资金管理档案,汇总各乡镇上报的各类数据,设立村民维权接待日和便民热线,对于在“阳光百姓工程”中发现的职务犯罪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刘俊茂说,“村”是“阳光百姓工程”的基础。“乡”是“阳光百姓工程”的重点。“县”是“阳光百姓工程”的中心。“阳光百姓工程”的核心是“围绕资金流向搞好监督,围绕百姓需要搞好服务”。关键是通过前移监督关口,延伸监督触角,对涉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三农”资金,发挥法律监督作用。相关负责人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监督流程为例介绍,“我们对申请人认定环节、镇政府入户调查环节、审查核准环节、资金发放等环节设置为预防风险点,随时进行抽查与重点了解。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一目了然;发现问题,及时移交调查。”如今,在曲沃县覆盖每项惠农资金的预防网已经形成,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隐患和风险将会消除在萌芽状态。

    百姓维权意识得到明显增强

    该院编制了《阳光百姓工程宣传手册》,印制2万册,基本做到每户一册。翻开手册,记者看到惠农政策补贴标准,分门别类列出,使百姓一看就明白标准,一翻就知晓政策。同时曲沃县检察院还加强了村级联络员培训,使他们成为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者和惠农政策的宣讲员。“来自于老百姓当中的村级联络员,一对一、面对面地为群众讲解政策,老百姓信服度高,政策普及快。”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群众真正明白了惠农政策有哪些、自己能够享受哪些。政策透明了,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和误解,为党的惠农政策落实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宣传的越多,老百姓知晓的就越清楚,就更能激起老百姓参与监督涉农资金发放的积极性。”通过实行“阳光百姓工程”,老百姓对党的惠农政策了解更多,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不仅关心自身权益是否得到保障,还考虑惠农资金的发放和管理是否规范合法。

    2013年10月,曲沃县史村镇西杨村王某,对自己应该得到的小麦补贴款心存疑问,便将这一情况反映给本村联络员,联络员立刻将这一情况反馈给了乡镇联络站,乡镇联络站会同史村检察室和职务犯罪预防科的检察官经过细致深入的调查,发现是王某把小麦补贴款和其他款弄混了。检察干警认真耐心地给其讲解有关惠农政策及补贴款的问题,成功化解了一起干群矛盾。自从2013年实施“阳光百姓工程”后,涉农职务犯罪举报线索大幅上升,所涉及的问题均是2013年以前的陈年老账,截至目前,没有再发现新的涉农职务犯罪线索。

    涉农资金管理得到全面规范

    “阳光百姓工程”实施中,该院采取了三项措施:报备、公示、核查。涉农部门实行资金、物资、项目,向县“阳光百姓工程”办公室报备制度,资金、物资发放到哪里,一清二楚。村里实行资金、物资公示制度,资金、物资如何使用明明白白。县“阳光百姓工程”办公室对全县涉农资金汇总并进行核对,资金、物资使用档案的完整,保证了惠农资金阳光操作。

    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在史村镇试点时,该院共监督涉农资金2000余万元。

    2014年,在全县推广后,共监督涉农资金1.9亿余元,涉及粮食补贴、粮种补贴、低保资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十多项内容,没有出现任何问题,确保了涉农资金安全有序运行。

    涉农腐败“存量”减少“增量”得到有效遏制

    该院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统计表显示,2010年0件,2011年0件,2012年2件2人,2013年3件5人,2014年2件4人,2015年上半年3件9人。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查处的案件数量与涉案人数总体的上升,涉农案件存量逐渐在减少。随着“阳光百姓工程”的开展,各个涉农部门、乡镇都强化了监督管理,落实了工作责任。

    涉农资金的阳光化,使得以前的“暗箱操作”没了市场,杜绝了违反政策胡乱办事的现象,新的涉农职务犯罪线索明显减少。

    刘俊茂以小麦种植为例介绍,2012年前,全县种植面积平均为20万亩,但到2013年后,全县种植面积平均为19万亩。是人们种植面积少了?答案是否定的,是农村干部不敢虚报了,乡镇干部不敢马虎了,涉农部门把关更紧了。史村镇秦岗村支部书记说:“以前村里惠农资金确实存在管理混乱问题,但自从开展‘阳光百姓工程’以来,什么都是透明的,我们只能自觉接受联络员以及广大老百姓的监督,使我们不敢犯错误。”随着涉农资金预防机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一些在涉农资金管理上的不规范问题得到解决,老百姓对村干部少了误解,多了信任。杨谈乡沟东村妇女主任说,开展“阳光百姓工程”很好,使农村干部时刻警醒自己,严格发放惠农资金,使各类补贴一分不少地发到了老百姓手里。

    “阳光百姓工程”确实达到了干部清白,农民明白的效果。刘俊茂说,实践证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实施“阳光百姓工程”解决和维护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护了干部、有效遏制了涉农职务犯罪的高发势头。

    记者 赵京红


     

责任编辑:秦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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