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为全面提高“网上办案”工作效能,完善司法质效考核体系,优化司法绩效评估效果,襄汾法院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网上办案”及录入工作实施细则》。
该制度对各类案件网上办案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一是规范信息录入的主体。明确立案人员、书记员、承办法官、庭长、院领导在“网上办案”过程中的具体职责,责任到庭、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录入人员必须要按照层级管理的要求,严格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案件信息录入。二是规范信息录入的时间节点。明确规定各个阶段、不同环节录入的时间节点要求,严格审判节点控制,实现点点输入、同步录入。
三是规范结案管理。要求院庭领导和审判人员、书记员要加强对“网上办案”审判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安全保护,适时对密码加以修改,禁止将U盘等移动介质在安装审判管理系统的电脑上使用。(贾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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