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法院三方面规范执行听证程序

2016-02-16 10:36:15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为了规范执行案件办理中执行异议的处理,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襄汾法院根据法律、司法解释和上级法院指导性文件等规定,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了《执行异议听证程序工作流程》,从三方面规范执行听证工作。

  一是确保执行听证严格审查。法院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应进行书面审查,根据审查情况和案件情况,认为穷尽司法手段,依法应终结执行的,撰写听证报告,报分管领导决定。二是确保执行听证程序规范。经审批决定听证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执行局副局长,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案外人做到事先通知、程序规范、笔录准确。三是确保执行听证得到落实。书面审查或听证会结束后,由执行局副局长及时组织听证人员讨论并形成听证意见,作出驳回异议、撤销或变更执行行为的裁定。(贺莹)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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