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2016年7月5日,气温37℃,襄汾县法院执行干警任军民、朱宝瑞却顶着酷暑到南贾镇西牛村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亲自动手与原当事人共同铲平被执行人垫高的道路,受到当地群众的交口称赞。
申请执行人程某与被执行人王某系同村同巷邻居,2015年王某在建房及门楼时故意抬高地基,在门楼建成后因房基过高,便在仅有3米宽的巷子内故意堆放石子、垃圾等杂物,逐渐抬高了路基便自己出行。后经测量仅3米宽的巷子被执行人王某就垫高占用了1.8米,严重影响了申请人及其余三户人家的出行,在当地造成了极坏影响,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效,申请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在10日内自行将巷内垫高部分清理,保持巷内出行畅通。
判决生效后王某以身患疾病等为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程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任军民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因双方分歧过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随后,执行员任军民、朱宝瑞前往当事人住地,同村委会干部对王某做进一步思想工作,王某当场签订一周内自动履行生效判决的保证书,但到期后,王某又以生活不能自理为由拒不执行。
2016年7月5日上午冒着高温天气,执行员任军民、朱宝瑞毅然前往现场亲自动手清理杂物,烈日下,两个从未干过重体力活的执行干警很快便满头大汗,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也被执行干警亲力亲为的行为所感动,赶紧找来工具加入到清理队伍中。
3个多小时的妨害物清理中,两位执行员手上打了好多血泡、汗流浃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也在清理工作中相互道歉、握手言欢。村中,围观的留守老人们纷纷竖起拇指,为执行法官亲力亲为、用行动化干戈为玉帛的精神点赞。(吴海勇 闫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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