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襄汾县社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04年,下辖6个社区管理委员会,常住人口8.26万人。自2013年该县矫正工作领导组把城区矫正工作交给社区管理委员会以来,他们把问题青少年的矫正帮教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来抓,创建工作新机制,拓展工作新思路,凝聚正能量,着力下工夫,为问题青少年营造了一个爱心之家和温馨之港,帮助他们确立了正确的人生坐标,目前49名矫正人员已有27名解矫后重新融入社会。
注重矫正教育 规范管理制度
襄汾县社区管理委员会对社区矫正工作高度重视,他们认识到,矫正工作必须抓龙头、抓关键,找准青少年出现问题的“病根”,才能有效地做好帮扶工作。
在教育方法上,他们采取了普遍教育与因材施教齐头并进的方式,一月一次集中教育,发放有关教育资料,布置学习作业,检查学习笔记等;集中学习内容主要有形势政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中华传统教育等;对个别特殊情况,诸如有人因事因病请假、无故旷课、情绪特别低落等,他们还会进行走访,并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教育课题,耐心地进行帮教。
荣某,一位年轻的女性,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情绪十分低落,整日“宅”在家中。刚来社区矫正办时,她闷闷不乐,头不敢抬,话不多说,情绪反常。社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王枭雄发现她的反常表现后,安排副主任李迎芳和工作人员尉培红到其家中,辅导学习相关文件,启发她奋发上进的信心,并告诫其丈夫及其家人不要歧视她,要多从生活上关心她、精神上安慰她。经过一段时间的帮教,荣某放下了思想包袱,情绪正常了,生活乐观了,主动来到矫正办汇报思想,表达了想改过自新、开始新生活的愿望。
针对矫正对象居住分散、无固定工作、文化素质差异、思想动态复杂等特点,社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将严管人员的报到时间相对固定在每周二,普管人员的报到时间相对固定在每月10日和20日,宽管人员每月10日报到、20日电话报到,并严格请销假制度,使矫正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为使矫正教育有的放矢,他们还经常深入基层,开展全面调查,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家庭状况、成长经历、生活环境、犯罪原因、思想动态等,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档案制度,达到一人一档,防止了漏管、脱管现象,大大提高了矫正教育的实际效能。
推进个性服务 立足转化效应
任何事物都有其普遍性与特殊性,矫正对象亦不例外。社区管理委员会在抓好普遍教育的同时,还下大力气抓好因人施教、依法施教、以理施教、以情施教,真正把个性化教育落实到实处。
戴某2011年3月因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工作人员及时到其居住地做了详尽调查,得知他父母多年前已离婚,母亲为生计长年累月忙于打工致使其放任自流,久而久之沾染了好吃懒做、小偷小摸的恶习,最终走向了犯罪。针对此情,工作人员及时与其母亲联系沟通,制定了帮教措施。为了使他不再走弯路,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有所作为,工作人员与其母亲商量后安排他进一家电脑专卖店工作,可是戴某干了一段时间就厌烦了。发现这一不良苗头,工作人员又同其姐姐一起苦口婆心地做工作引导他,使其逐渐对电脑维修产生了兴趣,并学会了简单的维修技能。全家人看到他进步很快,心态变得越来越健康阳光,都很高兴。2014年3月13日戴某顺利解除了矫正。
倾心帮困解难 巩固矫正成果
根据矫正对象犯罪的特点,社区管理委员会从实际出发,以爱心温暖其心,以道德引领其行,以帮贫解困解决其后顾之忧,真正让矫正对象成为心理正常、自食其力的社会有用之人。
孙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缓刑5年,家中生活本就很困难,他的事对其家庭而言更是雪上加霜,只能靠亲戚资助度日。工作人员了解到孙某没有前科,心地善良,此次是过失犯罪的情况后,决定全力以赴从生活上帮扶他。王枭雄同社区民政员进行了联系,又多次到他家走访,最终为他家申请办理了低保户,解决了他家的燃眉之急。同时,又根据他的特长为他找了一份工作,每月都有固定收入。为了使他持续性的进步,工作人员在教育环节上毫不松懈,抽时间为他开“小灶”,不间断地给其注入正能量。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帮教人员的关怀下,孙某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都有了很大转变,各方面表现突出,受到了单位领导和群众的好评。孙某感激地对帮教人员说:“你们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我一定不辜负你们的期望,虚心接受矫正教育,努力改造世界观,正正派派做人,诚诚恳恳报效社会。”
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是社区管理委员会的一项新的任务,更是他们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一种特殊形式,一份沉甸甸的神圣职责。新工作赋予新责任,新责任要有新作为。襄汾社区管理委员会一班人将更加尽职尽责,倾注爱心,以实际行动教育、感化、帮扶问题青少年,让他们更好地回归主流社会,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记者 郭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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