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检察院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动员会

2017-04-09 22:47:11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白洁)3月31日,市检察院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动员大会,市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市检察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目标、“十个一”创建载体及具体创建措施上,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意义重大,对于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建立和谐向上的内部关系,提高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质,全面提升各项检察工作都有十分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全市检察机关历来十分重视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自此项活动开展以来,市检察院连续5年被评为“临汾市文明标兵单位”,15个基层检察院通过市级以上文明单位验收。全体检察干警要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切实增强创建的信心和决心。

  会议强调,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目标最终能否实现,关键还要看各项工作是否扎实。全院干警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全局意识,做到创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突出抓好“十个一”活动,全院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聚全院之合力,凝全院干警之心,一鼓作气、一抓到底,强力推动,积极推进各项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会议要求,创建领导组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全院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抓实,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一级一级抓落实。各内设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所属干警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我该怎么办”开展讨论,通过宣传栏、网络等必要的宣传形式,加强对内对外宣传,凝聚人心,激发干劲,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创建目标。要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成效作为各内设机构和全院干警考核的重要依据。要抓住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契机,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努力提高全院整体文明程度,推进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促进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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