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泛黄的草纸写着“署汾西县为交代案件事,今将敝县自嘉庆十七年(公元1812年)三月十八日到任起至嘉庆十七年七月初六卸事止,任内经手过已未结各案,并在配军徒人犯及脱逃军流徒犯,擬合开造移送须至册者。”汾西县”三字上加盖着醒目的朱红“囚监”印章。不久前,一份汾西县的监狱移交登记册展现在记者眼前。收藏者张先生感叹:200多年前,一任官员从上任到卸任仅一百零八天,这么短的时间他能经历哪些事呢?移交册以打收条的形式“今开”直接开始。首先介绍“接收前任知县曹县令移交下监禁人犯各案。一、禀报的事是发生于嘉庆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王庭谋用刀扎伤程腾霄致死一案,奉准刑部复彚(hui,同“汇”)入本年秋审,押解省城发回收监。二、发生于嘉庆十五年十二月十九日晚的案件,宋士清因怀疑盗窃,指使厐魁则殴伤素有行为不端的张金禄致死一案。奉准刑部,彚入来年秋审,现羁押在案。三、现已查明,嘉庆十七年三月初七,王银环殴伤李怀相,致其死亡一案,于本年六月十三日上报,案犯已经招供在押。四、审理查明嘉庆十七年七月初一任万成因向任万保讨要借款,殴伤任万保致其死亡一案,现场已经查验尚没有上报。五、一意外命案。这是一件明案,发生于嘉庆十七年二月二十日,玉里村牌头侯大会具报,宿谋秋自行滚堤跌死一案,已经通报核议”等17宗案件。
这些案件说得一清二楚,所列案件可分为殴伤致死和盗窃两大类。此外,那年月盗贼多对富裕的商家和当铺下手,出手时间大部分在年关前。在乾隆年间(公元1792年)发生的盗窃案件,时隔20年,仍然在案登记,如同现代的网上追逃。
移交册最后写道,从到任到卸事止,接收的律例等书也合开造册移送前来接收的县令。
记者王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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