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举报案件边督边改情况通报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督察移交案件,坚持边督边改,明确工作流程,规范处置程序,严格执纪问责。市纪委监委、市环保局联合督办,各县(市、区)、有关职能部门认真核实,严厉查处。
截至5月11日,临汾市共接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举报案件十二批69件。第一批至第十批56个问题已按要求查处上报,其中,55件问题已办理完毕,1件未完成整改问题正在加快推进(第一批1件)。第十一批、第十二批13件未到期案件正在进行核查。累计罚款57.03万元,行政拘留1人。共问责处理53人。其中,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6人,行政记过2人,记过1人,行政警告5人,警告1人,诫勉谈话22人,约谈11人,通报批评3人。
公告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西督察期间(2017年4月28日-5月2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351-3805000,专门邮政信箱:山西省太原市6103号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晚20:00。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举报案件临汾市边督边改情况表
(截至2017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席沛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