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推选临汾市总工会兼挂职副主席人选的公告

2017-05-16 09:28:19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为深入推进全市工会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和强化市总工会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市总工会兼挂职副主席,根据《中共临汾市委群团工作改革方案》和《临汾市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经市工会改革专项组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提名推选市总工会兼挂职副主席人选,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坚持强“三性”去“四化”的总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切实加强市总工会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各级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战斗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临汾中更好地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二、岗位职责设置

  1名挂职副主席(在一定时限内离开原工作岗位,到市总工会机关挂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其主要职责是:履行岗位职责,分管或承担具体业务工作;参加工会组织重要调研和重大活动;参与工会重要议事决策;广泛联系职工群众,推动工运事业发展。

  3-5名兼职副主席(不脱离本职工作到市总工会机关兼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其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工会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基层一线联系服务职工群众,收集反映职工群众诉求,为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建言献策。

  三、推荐人选条件

  兼挂职副主席提名推荐人选需具备如下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坚定,作风务实,敢于担当,具有履行职责应具备的政治素质和参政议事能力;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运事业,熟悉工会业务,作风正派,积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工作成绩突出,善于联系服务职工群众,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和群众基础;

  3.中国工会会员,身体健康,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兼职市总工会副主席由具有一定议事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先进模范人物、基层一线代表人士、行业领域带头人、党政部门负责人或离退休干部中选择担任,其中要有一名来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挂职市总工会副主席从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优秀工会、党务干部中产生,应当具有基层领导经历或者群众工作经历。

  四、任期及待遇

  兼挂职市总工会副主席任职期限一般不少于2年,任职期间不对应干部级别,不转行政关系。

  五、推选程序

  推选工作坚持“一推两考一评”:即“推荐报名、理论考试、综合考察、职工评议”的程序。具体程序如下:

  1.推荐报名

  采取各级党政及工会组织推荐、工会会员及职工10人以上联名举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临汾市总工会兼挂职副主席人选报名表》。可以直接到市总工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地址:临汾市鼓楼西大街市委大院市总工会组织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lfszghzzb@163.com)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5月20日。

  2.理论考试

  市工会改革专项组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政治理论、业务知识考试,按照1:3的比例提出预备人选。

  3.综合考察

  市工会改革专项组协同市委组织部,深入预备人选所在工作单位,对预备人选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提出建议人选。

  4.职工评议

  将建议人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会员和社会的监督评议。

  5.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职工评议情况,由工会党组与市委组织部沟通提出提名人选,报市委和省总工会审批,履行有关法律程序。

  6.联系方式

  联系人:原宏文 张立宏

  联系电话:0357-2090791

  临汾市工会改革专项组

  2017年5月15日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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