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日前被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查扣的机动车,请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携带被查扣车辆的相关手续到原查扣单位接受处理,经公告3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将该机动车上缴财政,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强制报废。
违法处理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北城大队
地址:鼓楼北大街坂下路口
电话:2258283
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城大队
地址:滨河东路御景水城楼下
电话:2258232
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环城大队
地址:尧庙汽车站南)
电话:8080389
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
地址:南机场车管所院内违法处理大厅
电话:2899369
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环境监察大队
地址: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楼1楼
电话:2168878
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6月8日
责任编辑: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