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规划局 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区临街违章搭建及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整治的通告

2017-06-28 10:30:21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市规划局 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市区临街违章搭建及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市区环境集中整治动员会精神,维护城市优美环境和良好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就依法拆除市区临街违章搭建及违法建设事宜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商户和个人未经城市规划等部门批准,或不按照批准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相关设施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均属于违法建设。

  二、违建违占的有碍市容观瞻、影响城市绿化、妨碍交通通畅的破旧、低矮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违法建筑、临时建筑,必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自行拆除的,将依法予以无偿拆除。

  三、临街正在施工的违法建设,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不自行拆除的,将立即依法予以无偿拆除。

  四、对主次干道临街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包括电子屏、擎天柱、龙门架、楼顶广告、立面广告、灯箱)、牌匾、导示牌、活动房、书报亭以及地锁、立柱、护栏、爬坡等设置依法予以拆除。

  五、整治期间,对拒不执行本通告或者有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依规从重从严予以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阻挠城市管理人员履行公务,不得威胁、侮辱、殴打执法人员,违者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违法行为。监督举报电话:2223077七、本通告由临汾市规划局、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7年6月24日


     

责任编辑: 吉政

版权声明:凡临汾日报、临汾日报晚报版、临汾新闻网刊载及发布的各类稿件,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自媒不得转载发布。若有违者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