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市拟推荐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公示的通知
按照山西省人社厅、综治办要求,经过层层选拔,民主推荐,拟推荐临汾市公安局等10个集体,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拟推荐赖兴国等11名个人,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透明度,现对以上拟表彰的10个先进集体、11名先进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1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向临汾市综治办一科进行反映,联系人:刘浩,电话:2090740。邮箱:lfszzb-dck@163.com。
临汾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
临汾市拟受表彰的全省综治先进集体
1、临汾市公安局
2、尧都区委政法委
3、吉县综治办
4、安泽县综治办
5、临汾监狱
6、襄汾县邓庄镇
7、洪洞县工商局
8、侯马市路东办事处体育街社区
9、蒲县公安局太林派出所
10、古县岳阳镇湾里村
临汾市拟受表彰的全省综治先进个人
1、翼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赖兴国
2、汾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秋菊
3、乡宁县综治办主任高泽林
4、隰县综治办主任王红建
5、临汾市综治办综治一科科长刘又铖
6、霍州市辛置镇镇长张浩
7、曲沃县北董乡司法所所长张福红
8、山西移动临汾移动分公司综合部经理葛长柱
9、大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郭润柱
10、永和县莲花社区主任王元平
11、浮山县天坛镇西关村党支部书记郑茂生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