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7年10月31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案件受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自2015年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改革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在简化立案流程、畅通立案渠道、规范立案程序、便利群众诉讼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法院“立案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力维护了群众利益,促进了司法公正。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立案登记制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审判效率和服务诉讼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还需进一步探索;立案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等。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进一步贯彻司法改革精神,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要着力规范民事纠纷先行调解制度,不断提高诉讼服务水平;要加强案件受理信息化建设,提升立案工作效率和便民程度;要进一步加强立案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