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马红彬为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17-11-28 09:03:24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马红彬为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17年11月27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二O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决定马红彬为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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