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为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今年以来,古县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把好“四关”,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一是严把推荐关。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坚持“两推一公示”,即组织群众代表和党员投票推荐,对推荐票数达不到半数的不列为发展对象。对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选以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调查属实的,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二是严把考试关。在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自学的基础上,开设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培训班,重点培训党的基本知识和方针政策。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不合格的,暂缓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入党。三是严把表决关。为避免人为因素对发展党员的干扰,在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通过后,方可发展。四是严把审查关。对发展对象严格把关,加强政治审查,对其入党材料逐项审核,确保程序规范、内容齐全。对预备党员逐一谈话,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有针对性地指出努力方向,促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合格党员。(张路 贺鹏飞)
又讯 今年以来,襄汾县把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实行党支部、乡镇党委、县委组织部“三级预审”制度,严把农民党员入口关。
“三级预审”制度,即对培养考察一年以上、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的发展对象,分别由所在党支部、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进行逐级审查。党支部对发展对象教育培养过程进行“回头看”,主要审查发展对象的标准条件、入党动机和群众认可程度;乡(镇)党委重点审查年度发展对象的结构比例、履行程序、社会评价等情况;县委组织部对发展过程全面把关,对村干部近亲属、学生党员和有历史问题人员进行重点审查。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发展党员责任制,对不按规定程序要求发展党员、在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组织,虚报信息的个人,实行责任追究。(张路 贺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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