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按照古县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活动要求,结合临汾市中院专项整治活动安排,古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紧紧围绕省高院确定的“三清、三治、三推进”(清理超审限案件、清理久拖未执案件、清理法官违纪违法举报线索、治理干部队伍“庸懒散软”、治理“立案难”、治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推进严格司法、推进阳光司法、推进廉洁司法)活动内容,坚持以上率下,聚焦“六难三案”;多措并举,驰而不息,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对清理出来的超审限案件3件,未执案件16件,已按程序办理;针对“立案难”问题,建成了诉讼服务大厅,实行了立案登记制;针对裁判文书上网率未达到100%,现已将裁判文书上网程序纳入审判流程管理中,案件审理后,裁判文书通过案管办审核即可上网。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古县法院采取以下举措。一是依托“三大平台”建设,打造阳光司法。把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作为司法公开的抓手和重要内容,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实行立案窗口“一站式”服务,实行案件审判流程网上办理制度;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增加司法便民服务;建成2个数字化法庭,实现庭审“三同步”;对裁判文书实现全部上网公开,对执行信息做到公开发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建立三项机制,打造严格司法、廉洁司法。(1)建立了作风督查机制。作风督查组每周要对考勤、审判纪律等情况至少督查一次,并予以通报。(2)建立了案件评查机制。由审监庭组织审监庭人员和审判委员会委员每季度对全院的案件进行一次评查,并把评查结果在全院会上通报。审委会委员对在评查案件过程中发现的案件在实体或者程序方面的问题,可以填写审委会委员指导卡,由审委会办公室反馈到庭室及个人,要求限期纠正,对纠正不及时的,分管院长可以以督查卡的形式督查,纪检上可下发监察卡,若不及时纠正,对庭长诫勉谈话。(3)建立案件监察机制。成立案件监察小组,案件监察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审委会委员为成员。对内查出在办案过程中违法违纪现象,对外处置案件在社会上引发的不良影响。
通过以上举措,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完善三大平台管理、维护和运用,使平台发挥便民利民作用。二是提升服务水平,妥善解决立案难和执行难问题,尽快建成执行指挥中心,与相关部门联网,形成对失信被执行人全方位监控限制,严格审限,高效司法。三是加大自身监督检查,推进审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四是继续加大对干警的教育培训力度,真正使法院全体干警从思想深处牢固树立起为民务实、公正清廉、敢于担当的意识,让人民群众确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确实感受到专项整治活动的成效。(张红英)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