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李卫红)近年来,古县以建设社会治安防控机制为抓手,以命案防控为重点,有效推进社会整体防控工作,连续三年实现全县“刑事命案零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
建立打击违法犯罪常态化机制。
2012年以来,该县政法综治机关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打击防范机制建设。对“盗抢”案件易发案部位和区域实施重点打击,加强对出租车司机、娱乐场所、偏僻路段住宅等重点行业、区域的防控力度,严防因侵财犯罪引发的命案发生。同时,适时组织开展“打盗抢,保民安”、严厉打击街头“两抢一盗”违法犯罪等活动,严密控制和查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抢劫、抢夺、盗窃等案件,避免此类案件转化为命案。
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为化解基层矛盾,该县综治委建立了以县、乡、村三级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和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为依托,公安、司法、信访、民政以及基层党政组织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管理中心网格员基层巡查及便民服务大厅法律咨询、援助、律师接待、公证办理、人民调解等服务窗口的效用,及时有效化解基层矛盾,预防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发生。
建立盗抢案件防控机制。为严防盗抢案件转化为命案,该县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投入力度,在主要路口、重点部位、复杂场所及案件多发地段等地共安装视频监控2378个,全县设置警务室18个,配发单警装备18套,执法仪18台,不断提高执法防范水平。在全县7个乡镇、111个行政村建立了118个治安巡防队,减少农村各类案件的发生。
建立防范联动机制。该县政法综治机关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建立五类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协调配合联动合力效应。一类是公安警种联动,以刑侦、治安、禁毒、网监、交警等警种协调配合的命案防控机制。二类是与司法部门联动,通过基层公安、司法站所等排查摸底,准确掌握本辖区监外执行人员和前科劣迹人员的动态和表现,落实监改和调控措施。三类是与物业管理部门联动,强化对小区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提高小区的自防能力。四类是与重点场所业主联动,建立重点场所业主异常情况报告制度。五类是与社会群众联动,积极推行平安创建、校园法治、警示教育等活动,以活动的形式宣传遵纪守法。
建立特殊人群管控机制。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帮扶和管理服务,对高危人群重点管理,落实包联责任、帮教措施和跟踪管控工作;加强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和有肇事倾向的精神病患者的管理,确定风险等级,强化教育管理,督促监护人加强监护;以落脚点管控为切入点,加强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特殊人群的管控,严格落实宾馆、旅社住宿信息如实登记制度,加强对旅店业、出租房屋管理,落实房屋出租治安责任制,加强巡查监控,依法惩处知情不举、窝藏违法犯罪分子的业主,做到不漏管、不失控,有效控制流窜犯罪,严防命案的发生。
责任编辑: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