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古县纪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把握“五个严格”,深入开展党费收交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
该县纪委严格实行党员本人按月交纳党费,确定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三为“单位党费交纳日”。严格核实党费交纳基数,按照工资表所列项目如实核准交纳基数。严格执行党费交纳比例,在职党员每月工资收入(税后)3000元以下的,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至5000元(含)的交纳1%,5000元至10000元(含)的交纳1.5%,10000元以上的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收入5000元(含)以下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严格落实党费收交纪律,对党员不及时、不足额交纳党费等问题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将按照党章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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