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6月23日上午10时许,在“查违法除隐患 降事故保安全”大会战行动中,临汾公安交警南城大队民警与客运.市容、残联等部门联合执法查处三轮车违法营运,在鼓楼东大街与财神楼中街路口对一辆违法载客四轮改装车进行查处时,驾驶人不但拒不配合工作,反而还从车座旁拿起一根铁链将自己与提前携带的液化气罐绑在一起,打开开关,并使用瓶装汽油浇到自己身上,拿出打火机准备点燃自焚,幸亏民警反应迅速,及时将其控制并把液化气罐和打火机夺下,制止该驾驶人的危险行为,民警联系治安大队后,将其移交到解放路派出所。经询问,驾驶人李某,翼城县王庄乡鄢里村人,今年53岁,目前,案件正在审讯中。
李某驾驶的非法改装营运四轮车
李某直接掏出瓶装汽油,往自己身上倒,执法人员迅速反应,急忙制止
这是车上预先放置的液化气瓶及打火机,幸亏执法人员反应迅速,才制止了其危害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
(董云博)
责任编辑:席沛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