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波岳普煜出席动员会并讲话 刘予强主持
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
杨波岳普煜出席动员会并讲话 刘予强主持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邱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我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1月23日上午,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我市召开动员会。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杨波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市委书记岳普煜作动员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予强主持会议。督察组副组长张晓平、郜玉兰及督察组其他成员出席会议。市领导雷健坤、乔建军、张建平、张晓永、陈纲、陈忠辉、马德荣、王兵、闫建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翟瑞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苑涛,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编办主任毛克明参加会议。
杨波在讲话中指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重大制度安排,是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依法依规,加快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敢于动真碰硬,提升督察实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履责、失职追责”,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自觉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杨波强调,本次重点督察: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市县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情况;当地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存在问题和环保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上级约谈、通报、曝光、挂牌督办等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重大环境事件及处理情况;环境保护大检查的落实情况。督察组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边督办的原则,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有机结合,把层层落实主体责任与严格问责相结合,加快解决突出问题,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推动绿色发展。
岳普煜表示,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进驻我市,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决心,是对临汾环保工作的巨大支持和有力鞭策。各级各有关部门,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坚决支持省环保督察组的工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布局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严肃认真、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安排和要求。二是要直面存在问题,全面配合省环保督察组的工作。我市生态环境的历史欠账还较多,环境质量提升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环境质量的改善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勇敢面对问题,诚恳接受督察,下工夫把工作的差距和不足补上去,把环保工作难啃的“硬骨头”啃下来。三是要虚心听取指导,扎实抓好省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省督察组环保督察为契机,对省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逐条落实;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制订方案,限时整改。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列出整改清单、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时间表,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每项工作都有目标、有期限,有人抓、有人落实。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环保督察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实际行动。要按照市委提出的“建设生态强市”的总体部署,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治理体系,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环保工作,让临汾的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推动临汾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临汾作出更大的贡献。
刘予强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本次督察的重大意义,将本次督察工作作为我市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对党、对人民和对临汾经济社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谦虚、诚恳地接受环保督察,确保省委、省政府关于环保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临汾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见到实效。要积极配合督察工作,做好各督察点的联络衔接等相关工作,按照督察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详实提供有关资料,如实汇报有关情况,确保督察组了解掌握真实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要抓好督察问题整改,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并制订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时间表,明确整改目标、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本次环保督察为契机,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环保工作机制,完善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我市环保工作能力水平。
动员会采用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还有: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53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市考核办、市园区办主要负责人,市环保局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在县(市、区)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法检两院主要负责人,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壶口风景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县(市、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根据安排,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时间约一个月左右。进驻期间(2016年11月23日-12月23日)设立专门电话(0357-2069124)、邮政信箱(山西省临汾市12369信箱),受理来电来信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20:00。根据工作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被督察地区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