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保芹 张文瑞:新形势下基层人行开展监督执纪的建议   

2019-11-10 11:56:15 来源:临汾新闻网

  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职责和重要特点,正确运用好“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突出政治监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方式和基本要求。

  目前基层人民银行纪检监察部门落实“监督责任”工作中存在一些困难及问题:管理体制机制存在一定的制约性缺陷,监督执纪、主动作为受到一定制约;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界限不够清晰;纪检监察部门及干部的考核办法不尽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能力与监督执纪要求存在不适应。

  随着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新常态下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任务将更加繁重而精细。要完善基层人民银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进一步构建和健全基层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

  厘清落实主体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间的关系,有效破解主体责任“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等问题,推动党组和纪检组主动担责、切实负责、全力尽责。一是进一步明确基层人民银行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定位,既要能够履行好本职工作,又要从与性质、职权不相符的工作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的精力和力量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二是健全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议事规则、执纪资格,进一步明确基层人民银行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方式和工作程序,确保其履职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使其工作更加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三是改变基层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方式。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同级党组按照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的具体工作情况综合考核,促进基层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干部放手大胆地履行监督执纪责任。

  (二)围绕主责主业,突出防控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和风险防控的监督制约

  认真梳理纪检监察部门需监督的事项和主责要求,熟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监督重点,尽可能地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党内明确的要求,梳理一些定性或定量的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一是要突出重点领域。着力抓好“七个有之”“三重一大”以及精准扶贫、行政执法、干部选拔、集中采购、基建工程、考核评比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二是要突出重点对象。把掌握决策权、人事权、审批权、执法权、监管权、考核评比权的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行政审批、集中采购、基建管理和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要害岗位的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作为重点对象,规范用权行为,严格业务操作,切实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三是突出重点环节。紧紧抓住“四风”问题、“三重一大”以及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涉及资金财产管理操作等重要业务活动,规范并固化权力运行和业务操作流程,优化相关运行程序,规范约束自由裁量权行使,健全重要事项监督台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三)层层加压,强调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直接责任,拓宽范围,强化督查力度

  一是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责任,这也是落实“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中“耳聪目明”,针对部门实际采取具体措施,不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始终不放松对所在部门人员思想动态的把握以及工作纪律作风的教育警示,对部门人员的廉洁问题早发现、早提醒。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拓宽监督范围。发挥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的作用,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工作和思想动态,将职工业内活动和业外活动、行内工作和外出公务统一纳入监督范畴,增强预见性。三是针对当前反腐形势,改变传统的监督方式,利用科技手段,以风险监督管理系统为平台,上下联动,上级对口管理部门加大对下级业务风险辅导、督查力度,对下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在系统中反映,让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找准督促整改方向。

  (四)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强基固本,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

  一是各级行党委(党组)要做纪检监察部门的坚强后盾,支持和保障监察工作,注重以党性强、作风硬、业务通、水平高的标准,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部门人员配置。二是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并熟练掌握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本职业务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创新工作方式,勤于总结,善于探索,发现短板,持续改进。三是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主动作为、大胆工作的观念,增强执行力,提升履职力。

  (作者单位:人民银行临汾市中心支行)


     

责任编辑:畅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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