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检察院检察长苑涛:落实“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抓严抓实

2015-07-14 10:30:37 来源:临汾新闻网

落实“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抓严抓实

——市检察院检察长苑涛答记者问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不仅同等重要,而且更为重要。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始终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纪检监察部门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上狠下工夫。全市两级院党组、纪检组聚焦职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把“两个责任”真正扛稳压实。

    记者: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下大工夫、大力气,不仅提高了对这项工作的深刻认识,更是将这项工作提高到了新的高度,是这样吗?

    苑涛:是的,我们院党组把“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作为开展工作的切入点,研究制定规划,部署落实任务。抓住主体责任的关键环节,已形成以上率下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检察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既挂帅,又出征,时刻把责任记在心上,实实在在落实到行动上,努力做一名真抓党建、实抓党建、严抓党建的检察长。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及时提醒并监督纠正所属部门干警廉洁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机关各部门负责人既要管好自己,又要带好队伍,坚持严字当头,严格要求,严明纪律。

    记者: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我们采取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苑涛:在落实主体责任的方法措施上,一是加强预防教育。为抓好预防教育的落实,我们让中层以上干部先走一步、先学一步,规定每周一上午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学习日,党组成员轮流授课,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规定和上级检察机关、纪委通报的违法违纪案件等内容作为学习重点。在学习日,我们还将“道德讲堂”穿插其中,不断弘扬尊老爱幼、关爱他人和社会的道德情操。为了深化预防教育效果,我们将预防教育在专题教育中穿插进行,做到互相渗透;将预防教育和政治工作、党建工作捆在一起,形成教育合力。二是坚持执行“逐级谈话”制度。检察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与所属干警之间每半年进行一次谈话。通过面对面地谈话,及时掌握了解干警的现实思想表现、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等情况,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三是开展家庭助廉活动。把家庭预防纳入预防教育,市院党组发出《致全市检察干警家属的一封信》,开展家庭助廉活动。

    记者: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我们采取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苑涛:首先是纪检监察部门创新工作,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实际,围绕中心任务,积极履行执纪、监督、问责的主业,创造性地抓好监督责任落实。重点强化对检察权运行中的重要部门、重点人员、重要环节的监督。监督范围覆盖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强化对执法办案人员、对管钱管物人员以及干部选拔任用、“三重一大”事项等决策环节人员的监督力度。具体工作中做到对党组研究决策事项敢于进行廉政提醒,对不符合廉政要求的敢于发表意见。对本单位出现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警示约谈。

    在具体措施方面,一是明确纪检组长的职责定位。鉴于部分纪检组长分管其他业务处室的实际情况,通过与各基层院沟通协调,截至今年5月份,所有的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工作,排除了杂念干扰,使他们有充足的精力投入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二是强化责任担当。要求纪检监察人员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坚决问责。

    记者: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我们采取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苑涛:就我市检察机关而言,防反弹、防回潮任务十分艰巨。在方法措施上,我们一是积极开展经常性的纪律作风教育。针对发生在身边的干警违纪问题,及时在全市检察机关范围内进行通报。通过组织干警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参观,集体接受廉政教育。我们还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纪律作风宣传版面展,让干警直观地接受教育。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着眼于检察队伍的长远建设,废除过时的,完善可行的,研究创新的,形成了若干有助于检察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给干警设高压线、拉铁丝网,增强了干警的自律意识和防腐观念。三是充分发挥检风监督员作用,加强外部监督。我们牢固确立内外监督并重的理念,在全市社会各界聘请了42名检风监督员,便于及时发现干警不良倾向,尽快采取应对措施,力求将违法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检风监督员制度的实施较好地拓展了对检察人员的监督范围,大大提高了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期间及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力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四是加强检务督察。为加强队伍管理,确保队伍不出问题,院党组把检务督察作为一把“利剑”,应用于管理当中,做到了“三个到位”,重大节日督察到位、工作秩序督察到位、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到位。

    记者:您认为这“两个责任”如何落地生根才能助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苑涛:王歧山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明确指出:“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要通过问责,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我们在查办案件和追究问责上,态度是明确的,把落实责任追究,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不断加大对不履行“两个责任”的追究力度,党组和领导干部凡是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不管不问、只做表面文章的;对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阻挠调查的;对执纪不严、问责不力的,都必须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窝案等重大腐败案件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同时还要追究监督责任,做到层层追责,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今年,我市检察机关先后发生了三起违纪案件,都进行了严肃处理,同时追究了检察长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长的监督责任,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赵玉峰


     

责任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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