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2009年12月1日,市公安局直属分局110直属大队民警巡逻至城区南洪家楼时,将刚刚抢劫得手的3名可疑男子一举抓获。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男,25岁,湖南省宜章县人)、付某某(男,27岁,湖北省宜昌市人)、阮某某(男,21岁,湖北省枝江市人)于2009年10月份被朋友骗来临汾搞传销,11月27日逃离传销窝点,因没有回家的路费,便商量去抢劫,并由吴某某购买刀具,付某某购买胶带,而后开始寻找目标。12月1日晚10时许,3名犯罪嫌疑人在市区燕尔巷内看见一男一女,便上前威胁受害人将所有钱财交出来,抢得30元现金后逃离现场。
拍案说道:“年纪轻轻不走正,被骗传销惹人怜;应该求助于政府,团伙抢劫实不该。”好“可怜”的三个人。他们被传销所骗,让他们年轻的心受到了打击,更无言以对家人,但是,他们可以试着求助于民警或者民政部门,也可以向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提供线索,将这“可恶、害人不利己”的传销窝点一网打掉,还可为社会立一大功,也可避免更多的人走自己曾走过的“被骗之路”。无奈的是,他们的无知,让他们选择了这条路。仅仅30元钱,就让三人走上了本不该属于他们的路……
民警小贴士:有困难找民警!
民警提示:这三个人之所以走上这条错误之路,归根结底,是他们法律意识的浅薄和社会经验的缺乏。因此,希望通过这个案件,让大家更加了解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如何利用法律和社会来帮助自己走出困境。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天黑路暗的情况下,一定要多人结伴而行,以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案例2:2009年10月份以来,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频繁接到网吧报案,称网吧电脑内存条和CPU被偷。针对这一特殊作案手段,该分局领导高度重视,部署民警多次在网吧摸排、蹲点、守候,最终锁定一名犯罪嫌疑人。
12月9日中午11时许,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巡警大队二中队和刑警三中队民警根据调查摸底掌握的线索,火速赶赴尧都区尧庙某招待所2楼一房间,抓获犯罪嫌疑人温某某(男,29岁,尧都区吴村镇人),当场查获数百个电脑CPU和内存条。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温某某交代自2009年10月以来,先后蹿至临汾市城区多个网吧实施盗窃电脑元件,涉案价值数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温某某已被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拍案说道:“一技在手错用于犯罪,屡屡盗窃终酿下祸端!”
好“聪明”的一个贼啊!知道电脑属于大件不好拿,专门拆走最值钱的部件。可惜了这名“技术人才”了,懂得拆装电脑,何不本分地找份工作,安分守己地生活,偏偏要偷偷摸摸、鬼鬼祟祟地做这种见不得光的“工作”?不务正业,获取不义之财也许对他轻而易举,然而,法律的铁锤,敲在他的身上,将是铿锵有力!
民警小贴士:多行不义必自毙!
民警提示:案中的犯罪嫌疑人,专门寻找郊区人员流动少,而且没有监控录像的网吧下手。作案时机往往是在凌晨4点至6点,趁着网管睡着的时候,偷走网吧内一把通用钥匙,然后打开机箱,偷走电脑内存条和CPU。
他的作案手段其实并不高明,只要稍加提防就可防范。在此提醒网吧经营者,一是要做到一机一锁,确保每个机箱一个钥匙,不可通用,以免给小偷留下“方便”;二是要安装全方位监控设施,震慑犯罪分子;三是要加强网吧管理,轮流值班,莫不可让一个网管一天一夜地值班,等到网管累了打瞌睡松懈的时候,就是犯罪分子下手的时候。
案例3:2009年12月25日,尧都区公安局巡警大队经过四十余天的艰苦摸排和调查取证,果断出击,在太原市建南汽车站成功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男,长治市武乡人)抓获。
2009年11月13日,受害人白某(女)来到巡警大队三中队报案称:三天前,一名叫赵某某(自称白某弟弟的朋友)的男子以打电话的方式谎称白的弟弟出事了,需要4万元现金,听说弟弟出事后,白某十分着急,立即打电话给弟弟,却一直联系不上,没多想就往犯罪嫌疑人提供的卡号上汇了4万元现金,三天后,等打通电话,才知道上当受骗,这才来到了尧都区公安局报案。
接到报案后,巡警大队立即展开案件的侦查工作,25日,办案民警在太原城南汽车站一旅店内将赵某某成功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对诈骗白某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在通过朋友获知白某和她弟弟的手机号码,多次打白某弟弟电话都打不通,遂萌生骗白某钱财的念头。得逞后,便东躲西藏,想不到,自己藏在省城还是没有躲过尧都民警的抓捕。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曾因盗窃罪于1987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997年1月又因诈骗、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2009年6月18日刚刚刑满释放。出狱后赵某某仍不思悔改,继续进行诈骗活动。目前,赵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拍案说道:“屡进班房不悔改,再生邪念骗人财;此类罪犯最可恨,法律严惩不可贷!”
好“可恶”的、屡教不改的罪犯!盗窃、诈骗、抢劫,无不染指。而他所犯罪行,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最痛恨的。案中被骗者,之所以上当,是被犯罪分子利用了她对弟弟的感情,对家人的疼爱之心。赵某某的那个朋友,也必将受到道德和良心的谴责,轻易地将别人的电话号码泄露给其他人,一不尊重被泄露者,二不尊重他和被泄露者之间的这份友情……
民警小贴士:防人之心不可无!
民警提示:如今社会,形形色色的诈骗犯罪屡见不鲜。像案中赵某某的犯罪手段,在信息发达的社会,已经不是“新鲜事物”。希望大家在日常忙碌的同时,多关注法律讯息,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加强个人信息的外露保护,也很必要。切莫轻易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泄露给陌生人。(记者 赵玉峰)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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