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县向非法采矿暨背后腐败行为“亮剑”

2010-12-14 09:04: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该县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双严”百日专项行动从2010年12月1日起,历时百余天,全面整治全县范围内非法违法生产矿山。把非法违法采矿行为,非法运输矿产品行为,非法收购、销售和储存矿产品行为,有证企业无票违法违规销售行为,非法采矿者以及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为非法违法采矿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和说情者等列为重点打击对象。同时明确处罚标准,强化责任追究。对未取得复工复产手续擅自生产的企业和超层越界的矿山企业实施关闭;对于非法违法采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非法违法采矿,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予以劳动教养;对参与非法采矿务工人员,依法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拘留或劳教;对监管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一经查证,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按时如实上报,隐瞒、漏报的要视同非法违法采矿进行追究责任;对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不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此次“双严”百日专项行动方法科学,步骤严谨。一是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全面排查。各涉煤乡镇、地矿和公安等部门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动员大会,把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政策和要求宣传贯彻到千家万户,形成全民参与、共同打击非法采矿的浓厚氛围。二是集中打击,严查重处,彻底取缔。由各乡镇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力量采取集中取缔的方式,对辖区内死灰复燃或私挖露头煤坑点,逐个炸毁填满,炸矿填写取缔私开矿验收表,并注明私开矿的基本情况,由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名,照相存档;对顶风作案、擅自组织生产的,将从重从快予以惩处;在排查取缔私开矿点的同时,各有关职能部门从煤炭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多个环节入手,开展无证非法储煤场取缔、民用爆炸物品收缴、非法务工人员遣散、用煤企业煤炭溯源调查等专项行动,形成部门联动、综合整治的工作合力。三是强化监管,检查验收,扩大成果。各有关乡镇、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了班子成员包片、中层干部包重点区域、一般干部包点到沟到矿监管责任体系,加大对热点、重点、易发区域的监控力度,做到当日发现当日制止,重处重罚。继续实行巡查日报告制度,各部门和乡镇执法大队要将当天巡查整体情况和问题矿点的处置结果报县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双严”行动领导组,完善举报案件立案、调查、处置、报告制度,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过,确保“双严”行动成果得到巩固。通过有效的打击手段,切实维护矿山安全秩序,促进经济社会稳步协调发展。

(通讯员 辛耀恒 张鹏 刘斌)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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