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11·23”抢劫重型货车案顺利获破

2010-12-14 09:12: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倾力查案
案情重大,接到报案后,三电队迅速向局领导汇报案情,成立“11·23”专案组,立即全方位展开侦破工作,赶赴案发地点进行现场勘查;对案发地附近及沿路村庄群众进行走访调查;到临汾市6家出租公司查找有关车辆线索;分头在尧都区通往襄汾方向所有路口进行摸排;协同交管部门调取收费站点录像资料,重点排查案发当日凌晨12点半至两点的过往出租车辆;向被劫持司机高某某详细了解犯罪分子特征情况。与此同时,省公安厅将此案定为省级督办案件。
紧锣密鼓地侦破工作,案件终于有了进展。25日,办案民警在尧都区吴村镇公路边杂草中找到高某某重型货车上的GPS定位仪,但重型货车已不知所踪。调取的录像资料和摸排工作也有了结果,在案发时间段共有5辆出租车从尧都区开往襄汾,隶属于3家出租汽车公司。
货车司机高某某向民警反映:案发当晚自己被劫持时,因为车辆所处地段开阔,又远离村庄,加上又是深夜,光线极差,所以对犯罪团伙成员的相貌特征很模糊,只记得他们有3到5人,劫持自己到襄汾赵曲的两名嫌犯一个又高又胖,一个矮瘦些。
初露端倪
根据调查情况,专案组连夜召开案情分析会,制订案件排查工作方案,确定案件主攻方向,决定以寻找出租车及当班司机为突破口查找嫌疑犯线索。同时,调取录像资料,询问收费站点工作人员,调查有关重型货车信息情况。
办案民警马上赶到3家出租汽车公司,调查案发当晚几辆出租车司机人员,找到当班司机,询问当晚汽车开往襄汾县路线及乘车人员情况。根据出租车司机反映,民警很快确认其中一家出租汽车公司司机穆某某提供的线索十分吻合。穆某某说,22日晚,吕某某通过电话联系,以200元的价格包车,随后自己被5名嫌疑人胁迫,从21时起开始跟踪一辆重型货车。23日凌晨,这伙人抢劫后,又拉着两名嫌疑人和货车司机开车到了襄汾县赵曲村,将货车司机放在赵曲村口公路边,随后回到尧都区。
嫌犯落网
案件渐趋明朗,尧都区17岁的吕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民警立即全面调查吕某某,并着手对其实施抓捕。在确定吕某某在尧都区秦署路一网吧上网的情况后,26日,民警果断出击,将其在网吧内抓获。
此后办案民警立即对吕某某进行突审,该吕交代,他们5个人是通过网络聊天才结识的,11月中旬的一天,王某找他,说网友“情天恨海”(网名)和“胡一刀”(网名)想让他帮着合伙办点事,他答应了下来,但这二人的真实姓名自己也不知道。
第一次见面是在11月22日18时左右,他们5个人在平阳南街一家饭店包间就餐时,对抢劫大车卖钱的事进行了密谋。由王某从中间负责牵线联系,他负责找一辆出租车,另外一名网友负责销赃,事成后,再进行分赃。当晚他们合伙实施了抢劫。
办案民警不敢有一丝松懈,经过大量的摸排工作,26日21时许,查到王某正在一家棋牌室打牌,当即对其实施了抓捕。
王某落网后,民警随即对王某进行审讯,他交代,起初是团伙主要成员李某(“情天恨海”)和杨某某(“胡一刀”)商议搞一辆大车卖钱,提出让他找两个得力帮手。之后,他分别找到吕某某和有驾驶技术的李某某。经过密谋后,实施了抢劫。并交代了其他3名团伙成员的具体住所和平时的活动轨迹,称这3人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
11月26日晚23时45分,主犯杨某某、销赃“负责人”李某某在尧都区滨河路一休闲洗浴中心落网。
11月27日凌晨1时,主犯李某在平阳南街一足疗店被专案民警抓获。
大获全胜
11月26日晚11时,到霍侯公路收费点调查的民警传来信息,23日凌晨1时37分,晋LXXXXX号牌的重型货车通过收费点,开往洪洞方向。
破案追赃,确定重型货车去向后,专案民警分析,车辆不会离开尧都区太远,迅速协调洪洞县、霍州市公安机关,摸排涉案的晋LXXXXX,重点清查当地有能力对大型货车进行修理的汽车修理厂车辆登记信息情况。清查当天,专案民警在洪洞县堤村镇汽车修理厂核查到重要情况,有疑似车辆正在此进行喷漆改造,当即予以暂扣。
至此,“11·23”抢劫团伙成员悉数落网,赃物被锁定。专案民警连夜对涉案嫌犯进行讯问,经过连续4个多小时的艰苦工作,犯罪嫌疑人对所犯抢劫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作案动机和作案过程。
这几名无业人员,成天出入高档消费场所,花费很大。11月中旬,感到手头不够宽松的李某、杨某某商量找人一起干桩“大买卖”,劫辆大型货车卖钱,有了想法后,他们找到网友王某,让他给找两个“朋友”帮忙。承诺说事成后,有财大家发,有福一起享。王某找到李某某和吕某某,二人对帮忙的事满口答应。11月24日18时许,几人在饭店进行了抢劫前的密谋,并对具体“任务”进行了分工。
案发当晚,这伙人乘坐找来的出租车,胁迫司机穆某某,从20时开始在城郊路段物色车辆下手,等到晋LXXXXX出现后,他们便一路尾随,尾随了三个多小时后,当货车在尧都区刘村镇一站台卸掉运载的煤炭,通过桃临线三淇村收费站,行驶近一公里时,实施了上述抢劫行为。
嫌犯李某某还交代,抢劫完成后,吕某某、杨某某将高某某劫持到了襄汾赵曲,自己拆掉大车上的GPS定位仪,开车与王某、李某一起,通过霍侯一级路来到洪洞县,在洪洞县堤村镇找到一家私人汽车修理厂,要求汽车修理厂对货车进行改色,等改好后,再寻找买主进行出售。
专案民警立即赶到洪洞县堤村镇,将被劫货车缴回。至此,“11·23”抢劫重型货车案圆满告破。目前,涉案的5名嫌犯已被尧都警方刑事拘留。

来源:临汾日报


 

  【责任编辑: 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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