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某和被告王某系同村村民,10年前,被告因其弟结婚急需用钱向原告借款两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日期,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约定成了一句空话,原告走上了漫长的讨债路。通过近10年的讨要,被告只支付了部分利息,本金分文未付。后经原告要求,被告于2009年5月重新为原告出具欠据一张。之后的要账过程更是让原告叫苦不迭,被告因经营大车亏了本,而且外欠10多万,为了躲债,他不是早出晚归就是东躲西藏,原告多次蹲守都未能找到被告。眼看欠条日期将超诉讼时效,原告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了法院。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多次到被告家中均未找到被告,又求助于街坊邻居,也始终未找到被告。办案法官并未就此放弃,经多方打听终于得知其手机号码,但打电话不是关机就是不接听,办案法官只好发短信息对其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告知其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让其充分认识到躲避并非长久之计,勇于面对才可能取得谅解。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多次短消息耐心疏导,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到庭应诉,原告也考虑到被告确实经济困难主动放弃了利息,看到原告的宽宏大量,被告惭愧地低下了头,并表示愿意积极筹款还债,最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受市场等因素影响,安泽县好多货车车主因经营不善欠了很多外债,有些车主不采取积极态度想法还债,而是消极对待,不是不到庭应诉,就是外出躲债。针对这种情况,该院办案法官并未简单缺席审理,一判了之,而是想方设法找到当事人,为其做通思想工作,促进案件的调解和履行,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
通讯员 尚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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