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6 09:43: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近年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屡见不鲜,大多因为物业服务不到位、物业收费内容不合理而引起。然而,日前浮山法院执行局却执行了一起个别业主想吃“免费餐”,恶意拖欠供暖费的案件,该局执行法官以情感召、以理说服,劝说被执行人主动支付了3000元供暖费,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09年11月,申请人王某与浮山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了供暖承包经营协议,协议约定王某为该小区供暖四个月,小区各业主按约定向王某支付取暖费。协议履行过程中,该小区业主张某在享受取暖待遇后,却拒绝向王某支付四个月的取暖费3487元。2010年8月,法院判决张某于9月底之前向王某支付取暖费3000元。2011年4月,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浮山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陈利社先行与申请人进行了接触,法官了解到申请人王老汉已年过六旬,自身身体状况欠佳,然而,为了维系一家人的生计,老汉拖着多病的身体外出打工,勉强糊口。2009年年底与某小区签订了供暖协议后,王老汉每天1点入睡,早上5点起床,为了确保居民的暖气供应,赢得了小区居民的一致好评。可是,对于王老汉的辛勤劳动,被执行人张某却视而不见,拒不支付取暖费,老汉多次催要无果,形成诉讼。
申请人王老汉的陈述让执行法官唏嘘不已,年过六旬本应颐养天年,享受儿孙之乐,然而,体弱多病的王老汉不仅迫于生计还从事高负荷的劳动,还遭遇到了被执行人拒付劳动报酬如此不公平的对待,让人情难以堪。在随即展开的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费劲周折方才找到了刻意躲避的被执行人张某,张某却以无固定工作、收入不稳定等借口相推诿,企图逃避履行义务。
面对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如此大的反差,执行法官耐住性子,反复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并将申请人王老汉的实际情况如数告知张某,让其换位思考,想想申请人艰难维持一大家人生活的不易,再想想王老汉付出劳动却得不到应有报酬的无助。听完法官的陈述,张某亦感到惭愧不已,当即联系其家属将3000元标的款如数支付给王某。
至此,在执行法官的耐心沟通和情理感召下,历时近两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得以圆满执结。(通讯员 白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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