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27 09:37: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我也知道你们办案不容易,下班了,大家都走了,家里还有孩子,你还在为我们的事操心,谢谢!谢谢!”这是从安泽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传出的声音。申请人郭某拿着21000元执行款不停地言谢。
王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2006年3月至2007年7月期间,多次向其邻居郭某借款累计18280元,并约定相应利息。后经多次催要,王某拒不给付,郭某于2010年9月诉至该院。经审理,判决王某归还郭某借款及利息33800元,文书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
2011年6月24日,郭某申请执行,安泽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王某声称,该钱不是不给,只因利息过高,再加上近几年做生意外欠多,最近作为被告还有两案正在处理,按判决书给付确有困难,若郭某在利息上作出让步,王某想办法一次性付清。经调查,查明王某没有存款,家里仅有旧三轮车一辆,移民修建的新房屋一处,再无其他财产。
7月28日,该院执行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对该事宜进行协商。考虑到王某的实际情况,决定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让其从乡里乡亲的角度体谅王某,在利息上作出让步,以尽快实现自己的债权,经过耐心疏导,申请人郭某同意做出让步,让被执行人王某一次性给付借款及利息21000元,王某当即表示出去借钱偿还债务。为了让王某言而有信,也为了让郭某满意而归,这一整天执行法官与王某始终保持着电话联系,直到下午7点王某才将21000元凑齐。至此,该案在执行法官的执著与努力下,得以和谐执行。(通讯员 尚志芳)
【责任编辑: 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