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财产上公堂 抗拒执行被拘留

2012-03-13 08:48: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李媛) 侯马市居民赵某因工伤意外去世后,获得了一笔30余万元的赔偿款,然而,赵某尸骨未寒,其家人却为分配该笔款项对簿公堂,赵某的父母领取全部赔偿款后,拒不给付赵某妻子和女儿应得的份额,并且将该笔款项转移,以此抗拒执行。日前,侯马法院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赵某父母分别做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2010年5月9日,张某的丈夫赵某在某建筑公司打工过程中意外死亡。经协商,公司给付赵某家人赔偿金34万元,并将款项全部交由赵某的父母。处理完赵某的后事,张某带着女儿向赵某父母索要其应继承的份额时,遭到二老的断然拒绝。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张某与女儿将赵某父母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扣除丧葬费1万元,偿还债务9万元后,余款24万元由赵某妻子张某继承34939元,其女儿继承91119.92元,其父亲和母亲各继承56970.73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与女儿申请强制执行。
侯马法院执行局向二被告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后,赵某的父母对此无动于衷,仍不向申请人给付分文。执行法官随即前往建筑公司调取了赔偿协议及赵某父母领款手续,到银行调取赵某父母的账户往来明细,发现二被告执行人不但领取了全额款项,而且将赔偿金分批提取转移。当法官问及二人赔偿款的去向时,赵某的父母声称到太原看病已将赔偿款花费殆尽,可是,二人却拿不出任何票据及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由于被执行人的不配合,导致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考虑到申请人张某独自带着女儿,生计困难,执行法官又多次对二被告执行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但二被告执行人态度强硬,以种种理由推诿、抗拒执行。日前,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位于侯马市东台村的住所进行了搜查,未发现被转移的款项,鉴于二被告执行人的行为性质恶劣,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侯马法院依法做出了对二被告执行人各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责任编辑: 高卓然】

     

责任编辑:临汾新闻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