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4 08:46: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李媛)乡宁县法院根据省高院、市中院关于开展“无执行积案活动”的工作方案要求,积极行动,扎实认真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努力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改变执行案件“累积—清理—再累积—再清理”的被动局面,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结合自身实际,该院认真制定实施方案,以“零积案”“零上访”为目标,以强化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认真贯彻执行监督审查机制、全面落实执行申诉信访制度、对特殊执行案件实行有效管理,全面推进创建活动,努力完成了创建工作目标和任务。2011年,乡宁县法院执行局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11件,结案310件,在执行期限内的案件结案率达到100%;执结案件中,实际执结率达71.7%,执行标的到位率达86%,执行和解率达63%;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穷尽执行措施,结案符合法律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的申请执行人均做到了基本满意,没有执行信访案件;执行案件特困群体救助基金落实到位,涉特困群体案件全部执行到位,涉府、涉企业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终结。
夯实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该院执行局以“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为契机,切实做到依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实现了规章制度从无到有、从有到精的转变,形成了一套科学、合理、规范的执行管理体制,促进了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一是坚持每周一下午召开执行局全体干警例会,会上学习上级法院及本院有关通知精神;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提高执行人员的业务技能;通报上周执行案件情况,对于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大家广开思路、共同讨论、共商案情,对于共性问题形成制度,予以落实,并对一些好的做法、经验进行交流、总结,形成了相互配合、团结协作、执行工作全局一盘棋的工作氛围。二是结合乡宁实际,建立健全了《乡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流程管理办法》、《听证规则》等制度,规范案件流程管理,加强对执行行为的监督,从执行立案、实施、结案等流程,明确各环节的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将工作分解到岗、责任到人,统一执行工作尺度,加大对执行权的制约力度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穷尽执行措施 杜绝法律白条
针对乡宁县山区面积大,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的实际,2011年,该院执行局认真分析山区农民的收入状况,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执行活动:夏季“亮剑行动”和秋冬季“诚信行动”两次执行会战,集中“人力”和财力,发扬艰苦奋斗、连续作战的精神,打破常规、找时间差,夜间执行,共出动警车100辆次,出动警力300人次,采取拘留强制措施20人,集中执行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乡宁电视台进行电视曝光,在被执行人居住地等张贴悬赏公告,让那些长期在外躲债的老赖无处藏身,有力地缓解了被执行人难找的局面。坚持财产报告制度,并完善了相关程序,财产线索的查询不再是单一的由申请人提供,而是变被执行人首先申报,申请人对被执行人报告的财产进行监督,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以及法院主动依职权调查等多种方式,让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无处可藏。通过一系列的措施,该院2011年执行工作的结案率、实际执结率、执结标的到位率等各项均达到了“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的创建标准。
注重案件执行的实际效果
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加强与公安、工商、税务、金融、城建等部门密切联系,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力度,确保执行效果。首先是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将执行工作纳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其次是建立了法院与综治办信息通报,及时将苗头性案件向县委、政府、人大、政法委汇报。三是对特殊困难群体进行执行救助。穆某与栗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该院判决栗某承担30%责任,即承担8万余元,受害者穆某认为既然法院判了,这笔赔偿款是能全部拿到以弥补受到伤害的心,穆某不断上访,经核实,穆某符合救助条件,该院执行局请示县政府、县政法委,同意向其发放了5万元的救助款,使申请执行人穆某感到政府和法院的关怀,表示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不再进行上访。四是与城建局联合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及时快捷地查封处置了一批不动房产,并及时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
解决涉执信访促和谐
执行局全体干警坚持“涉执信访无小事”,涉执信访既是法律问题,又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的观念,认真对待每一起涉执信访案件,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推行“阳光执行”,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完善执行公开制度,扑下身子、沉下心来、贴近群众,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心结”。成功化解了冯某与乡宁县宏发焦煤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案、张海龙与上官承发合同纠纷案等十余件信访案,当这些老上访户送来一面面锦旗,握着执行法官的手一再表示感谢时,该院执行局的法官们感到由衷的欣慰和自豪,这里面包含着执行人员无数的心血与汗水。2011年,该院无一起因执行不当引发的上访案件。
【责任编辑: 高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