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联动化纠纷执结土地疑难案

2012-05-22 10:40: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尚志芳 裴爱民)5月9日,安泽法院执行局邀请县、乡、村三级单位有关领导参与执行,化解一起土地疑难纠纷案件。这是该院积极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县“三网合一、三级联动”工作的新举措,也是该院践行“阳光司法,执行公开”,构建“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执行工作新格局的又一次尝试。
2000年初,秦党生及其家庭成员等5人迁回河南老家居住,其原有的22.8亩耕地由秦国成管理耕种。2008年秦国成去世,该土地被分配给其长子秦海红11.5亩,其次子秦裴宏11.3亩,由其二人耕种。土地证、粮食直补卡由其妻贺临娥收藏保管。2010年,秦党生从河南搬回冀氏镇王村居住,要求贺临娥及其子返还耕地及相应证件无果,诉至该院。经该院审理判决:被告秦海红返还原告耕地9.12亩,秦裴宏返还原告耕地9.12亩,贺临娥返还原告土地使用证一本,粮食直补卡一件。
2012年1月5日,该院邀请了冀氏镇王村村干部参与对双方争议的耕地进行丈量。丈量过程中,申请人秦党生、委托代理人秦巧梅不同意按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执行,提出按村委会的地亩表进行划分。认为该院执行人员划分不公,不同意执行,导致实地丈量工作无法进行。
为了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办案人员数次到申请人家中,耐心讲解生效文书的内容,详细告知他们享有的上诉权、申诉权等救济权利,但他们既不撤回申请,也不同意按判决书执行,仍坚持自己的观点,并找出各种理由推脱。案件若不及时执行,将会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诱发不稳定因素,执行人员及时向院长汇报案情,并制订详细执行方案,决定对该地依法进行划分,同时邀请了县人大、县政法委、信访办、检察院、司法局公证处、冀氏镇人民政府、冀氏镇王村村委等县乡村相关部门领导参与监督执行。
执行人员遵循“一案一策执行、和解工作到位、强制措施恰当”的执行工作模式,最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被执行人态度缓和,同意丈量耕地并予以返还,一起土地疑难纠纷案件,就这样在多部门联合执行下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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