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7 09:57: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谷明辉)常青村临近侯马市长途汽车站,近年来先后发展了10余户家庭旅店,王某与赵某同为该村村民,两家系前后邻居,各自开办了旅馆。为了提高自家经营收入,双方都想多拉一些客人住店,拉客中逐渐产生小矛盾直至引发冲突。去年7月,赵某之女因不满王某母亲与其抢客源,上门骂架。愤怒之下,赵某手持刀具将王某父母砍伤,打斗中,两家共有5人不同程度受伤。之后,赵某对自己的过激行为深表歉意,并拿出1万元作为赔偿金。
2012年2月14日,王某一纸将赵某诉至侯马市法院,要求追究赵某持刀伤人刑事责任,并赔偿相关民事损失。该院刑二庭受理此案后,本着“案结事了、和睦相处”的思路,承办法官研究制定了“讲法律与讲情理并用、解纠纷与解心结并重”的调解方案。通过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分析双方过错及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让当事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及后果的严重性。同时,就民事赔偿部分,拿出法律依据,分清责任,算出各方应得的赔偿款及应付的赔偿款,使民事赔偿争议迎刃而解。
调解中,因王某母亲情绪波动很大,若不做好王某母亲的思想工作,纠纷的死结就难以打开。为了彻底消除邻里之间的积怨,确保长远和睦相处,法官专门组织了“顺气会”、“道歉会”,并积极邀请侯马市纪委举报中心主任张鹏和常青村治保主任参与协调。“顺气会”上,赵某一言不发,任由王某的母亲发泄心中的不满。之后,赵某又向王某及王某母亲诚恳道歉,承诺将牢记法庭教育,遵纪守法、诚实做人。当听到赵某诚恳的道歉话语,原告王某母亲心中的积怨得以化解,紧绷得脸颊瞬间展露笑颜,由衷地说:“谢谢法官,为了我们的事情,你们把工作做这么细,我们心甘情愿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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