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秉公裁判一心为民 被告败诉亦送锦旗致谢

2014-06-24 07:28:32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一般打官司,作为胜诉方给法院送锦旗表示感谢的不足为奇,而作为败诉方送锦旗感谢法院的却凤毛麟角。然而这感人一幕却在曲沃县法院实实在在发生了。近日,一件历经两年、数次诉讼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在败诉后并支付了近50万元的情况下,亦将一面写有“为国分忧,为民解难”的锦旗送到了曲沃法院贺洁院长的办公室。

事情的缘由:原告张某系翼城县一位退休老干部,2011年3月18日,原告张某与被告翼城县小河口水库管理处签订《小河口水库坝后土地、核桃园承包合同》,将被告水库坝后(坝下游)土地42亩、老果园核桃树15亩承包,承包期30年,承包费45万元。承包经营期间由被告每年无偿供水两次。合同签订后,原告张某一次性缴纳承包费45万元,并对所承包土地进行投资经营。

2012年4月,被告根据省市县的安排,进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将水库存水排净,对原告张某农作物灌溉造成很大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约定。同时因工程需要,将通往原告承包地所经过的桥梁予以拆除,也给原告通行、耕作造成极大不便。同年6月,原告张某向翼城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与被告翼城县小河口水库管理处签订的承包合同,判令返还承包费45万元,赔偿可得利益损失55万元。审理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被告在善后问题上未按协议履行,后张某申请再审。翼城法院做出再审裁定后,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指定管辖申请,市中院指定由曲沃法院审理。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案比较复杂性,且有可能引发矛盾激化,办案法官立即到现场进行勘察,详细查看了地容地貌、地形地势、耕种作物及面积、住宿条件、道路设施、人畜吃水等等情况,并就地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一定程度上消减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

经原告张某申请,曲沃法院依法将被告账户上的100万元采取了保全措施。冻结后,被告提出复议申请,称被冻结账户上的款是抗旱、防汛等专项资金以及水库除险加固国家专项工程款,并提供了相关的文件,还提供了翼城县政府的公函,要求予以解除保全措施。在审查相关材料后,为支持省市县重点水利工程,曲沃法院依法解除了其中的55万元,支持了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展。

审理中,办案法官对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虽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双方对办案法官的工作态度和精神十分敬佩。在经多次调解无果后,依法作出判决,解除了合同,并返还原告承包费及损失。判决后,被告将情况向水利部门和县政府进行了汇报,均认为判决合理合法,诉讼过程公开透明,法官办案细致、耐心、负责,决定服判息诉。并在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很快筹措资金主动予以履行。为表达对法官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钦佩之情,特向曲沃法院赠送锦旗一面。 通讯员 薛江波 于小梅

     

责任编辑: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