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4 08:10: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李媛)随着曲沃县法院驻村法官制度的深入推进、人们法治意识的不断提升,“有矛盾找法官”这句顺口溜如同“有困难找警察”一样在沃国大地上已是家喻户晓了。他们遇到矛盾,选择化解的方式也逐步多元化,而非盲目诉讼。这种现象对于构建法治、和谐社会来说无疑是一种进步。
曲沃县乐昌镇东张寨村的驻村法官董文凤4月24日中午12点30分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接通电话,对方便焦急地开始诉说,他自称是一工头,承建了东张寨村一户村民的自住房屋,因与房主发生纠纷中止了承揽建房合同,当他到户主家取走钢模板时,却遭到百般阻挡,现正在房主家门外,请求驻村法官予以帮助。通过电话简单了解情况后,董文凤法官便与该院民一庭庭长杨国红一同赶往东张寨村。在村委会成员的陪同下,来到纠纷发生地点。只见房主用一辆车挡在自己门口,人无法入内,承包人正站在门外,一脸的焦急,双方矛盾一触即发。众邻居闻听法官来村里调解,纷纷来到现场,人群里不时传出“法官来了就好了”的言语。经过现场勘查和初步测量,并询问了纠纷双方当事人,法官基本掌握了纠纷发生的原因以及矛盾的焦点。
房主称顶梁规格不符合安全要求,导致其它工程队不敢承接剩余工程,房主要求承包方赔偿,否则就不让取走钢模板。另外因承包方计算错误,导致房主定做的偏房楼板不合适,要求赔偿。双方主要矛盾集中在房屋的顶梁质量上。通过两个小时的现场调解,给双方讲明各自行为的利害,双方没有发生争吵及肢体冲突,但在赔偿问题上均不让步。由于顶梁的规格质量是否符合标准涉及到建筑专业问题,需要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才能定论,因此,法官建议承包方到法院起诉立案,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责任编辑: 高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