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6 09:41: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苏亚兵)10月24日,河南洛阳籍农民工尚师傅来访本报,9月11日他在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第八标东段建设工程中,在和工友维修搅拌机时不慎将自己的左手三根手指夹断,当时虽然马上被施工单位送往医院治疗,但是由于断指被夹碎,不能进行断指再植,造成了终身遗憾。
尚师傅称从9月11日上午出事后,在被送往霍州市人民医院后又马上转送临汾市张殿武骨科医院,经过治疗,医生表示断指已无再植可能性,其在医院期间,施工单位支付了20000元的医疗费。直至10月14日他又接到公司电话让他到公司协商此事的善后事宜。施工单位表示,再给他支付25000元的赔偿,一次性了结此事。而尚师傅认为,自己的三根手指被夹断,对以后的工作、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对于25000元的赔偿他不能接受。
10月22日,尚师傅又来到汾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尚师傅和施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尚师傅如果要鉴定伤残等级必须要和用工单位签订一份《工伤认定申请表》。随后,尚师傅同汾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的工作人员来到施工单位,该施工单位林书记表示,由于公章不在未能给《工伤认定申请表》盖上公章。23日尚师傅又独自来到该施工单位,仍未能加盖公章。
10月24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该施工单位的林书记,他表示,23日尚师傅来的时候,公司正在做计量,公章不在公司,大约本周六就能拿回公司,到时候尚师傅过来就可以为他加盖公章。
对于尚师傅的赔偿问题林书记表示,到时候可对尚师傅的伤残情况按照工伤管理条例进行认定,确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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