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李静)为了深刻汲取长治“12·31”苯胺泄漏事故的教训,尧都区安监局开展了第二轮“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活动。
1月16日,该局执法大队和危化科的执法人员,联合从相关企业抽调的3位专家深入临钢焦化厂。途经焦炉时,专家首先检查乙炔瓶是否具备回火器、产品合格证等。随后进入二炼焦车间加热室,查看了二焦加热控制系统,以及周围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水管道、油管道、氨水管道等的作用是吸收煤气中的杂质,将焦油、粗苯提炼出来,而脱硫、脱氨后产生的硫酸铵可以作为农用化肥和工作用料的原料,净化后的煤气可以循环再利用。”在化产回收区域,临钢安环科有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各个管道的作用。执法人员接着对粗苯和焦油库以及制氧厂区进行了详细检查。
经专家反馈后,执法人员指出临钢焦化厂存在的隐患:余煤提升机工作灯不规范;风机室挠性管有失爆现象;硫胺缝包机电源漏电,保护器损坏需要固定,还有消防器材的部分标签不够规范。”随即,执法人员对临钢焦化厂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在1月22日前整改完成。
“焦化企业首先应开展自查自纠,我们协助企业再次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求企业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整改到位,确保安全。”执法人员介绍,近期将对临汾隆顺焦化厂、同世达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金尧实业有限公司等危化企业进行相应的排查,并在春节前对直接监管企业的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不留安全隐患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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