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赵亿平)3月7日本报4版《劳动监察帮助员工讨回工资》一文刊发后,一些曾经遭遇类似问题的热心市民拨打了本报热线称,虽然经过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也拿到了工资,但还是很关心这件事情背后的故事。近日,记者为此走访了当事人普国机电城维东水泵负责人张维东,他向记者讲述了此事背后的原委,同时也给正在辛苦工作的员工们一个忠告。
据张维东介绍,员工李峰在2005年曾在他的厂区工作,后因李峰与同事不和而辞职,又在2008年3月份再次回来,一直从事水泵的维修售后工作。2012年7月14日却口头提出不想干了,7月16日,李峰再也没来上班。
所谓5000元的工资,可以划分为3000元、1500元、500元三个阶段来说明。张维东说,3000元是保证金。由于工厂不景气,但是李峰懂维修会车床,所以从2010年后,只有李峰一个员工,工厂所有的钥匙、售后维修就全权交给李峰管理,所以有个3000元保证金;1500元是7月1日到15日半个月的工资;李峰平常都是提前支取工资,在6月底一天晚上,他要求支取2000元工资,第二天上午卖了一台1200元的水泵就付给李峰1000元,到7月初发工资时,6月份工资被支取的就剩500元了。2012年7月14日,李峰向张维东口头提出不想干了,张维东询问了原因,李峰说他腰疼。张维东问:好了还干不干?”李峰回答不干了。因为天色已晚,张维东要求第二天再商量。15日,由于客户急需安装一台水泵,李峰去安装、调试回来后天色也已经不早,张维东考虑到李峰忙了一天,应该很累,所以就没讨论李峰不想干的事情。
“以前员工多的时候,按照工资表,每个月的1-5日之间发工资,自剩下李峰一个员工时,就再也没有弄工资表,每个月还没干完,李峰就把当月的工资提前预支取一部分。”张维东说,7月初,他向李峰提出6月份还有500元的工资,李峰说不急,完了再领。该情况记者从李峰处得到证实。
“我没有说不给他,只是他的做法让人不能理解。”张维东说,首先作为员工辞职前应该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出,好让他再找来代替李峰的员工,其次,哪怕再有什么急事,也应该把工作进行交接完再走。
记者了解到,其实,张维东为了留住李峰,从刚开始的每月1500元的工资涨到了3000元,这个工资在整个机电城屈指可数。“除了工资高,我为李峰提供免费住宿,为他家人提供住宿、水电,多次帮助他们家人,李峰不领情也就算了,还倒打一耙,污蔑他。”张维东说。
当得知李峰将自己投诉到尧都区劳动监察大队时,张维东感到很意外,同时又有些气愤。张维东认为,这些工资并不是拖欠的工资,而是3000元的保证金加上1500的(未到期)工资,以及6月份预支剩余的500元。
“说不好听的,李峰在上班期间拿走的东西我也是睁只眼闭只眼,不拆穿他还不是希望他能好好的干。”张维东诉苦说。在张维东的带领下,记者走进了李峰曾经工作的地方,张维东指着厂区内四处可见的零件告诉记者,李峰走时留下的20多台拆卸的水泵,是谁的?修好没?换的什么零件?多少钱?卸下的零件在哪?……都没有交代清楚,最后经过劳动监察人员调解,李峰才移交了一部分情况,但大都不太详细。
为了尽快解决此事,2012年12月,张维东按照劳动监察人员调解,把钱如数交给了劳动监察人员。
“多说无益,有些事情自己知道就行了。”通过此事,张维东忠告正在岗位工作的年轻人,工作要有始有终,做人要诚实守信。
责任编辑: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