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成华)3月18日,记者从市工商局尧都分局了解到,2012年度企业年检工作已全面启动,凡于2012年12月31日前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可在2013年6月30日前办理年检。
“凡申报2012年度年检的企业,均应通过网上年检的方法,申办本企业年度检验。”据市工商局尧都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www.sxaic.
gov.cn),点击主页上方左侧“网上年检”栏目进入年检系统首页;或“信用山西”网站(http://www.creditsx.gov.cn),点击“企业工商网上年检”链接进入年检系统首页。登录后,在线填报年检材料。填写(修改)、保存完所有表格,点击“提交预审”按钮进行提交。页面显示提交成功后,企业年检预审材料将自动传送至企业登记机关。
在企业年检预审材料提交成功5个工作日后,再次登录年检系统查看年检预审结果。年检预审材料被驳回的,企业应根据驳回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完毕后应再次提交进行预审;年检材料预审通过的,下载打印经预审的年检报告书,携带“需提交的文件”所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年检相关事宜。
企业携带经预审的年检报告书和相关年检材料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年检复核。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的,企业登记机关当场予以受理,办理营业执照加盖年检戳记等手续;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完整的,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此外,申办企业年检时,还应提交年检报告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含有限公司)应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由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填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全部副本等。
此外,根据相关要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等业务的企业等类型的企业,在年检时应提交审计报告。
“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并处罚款。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在此,该负责人提醒广大企业经营者,企业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通过年检,发现企业有违反企业登记管理规定行为的,除责令改正外还可以依照有关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为了方便广大经营者更好地办理企业年检,在申办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及时拨打2020913、2017396,进行咨询。
责任编辑: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