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民生促和谐

2013-05-14 08:59:21 来源:临汾新闻网

冀氏法庭成立于1984年,辖1镇2乡40个行政村,是省级一流法庭。多年来安泽县法院冀氏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能调尽调的思路,使更多的民事纠纷调解处理。所审结案件做到了案结事了,没有出现上访和缠诉案件,受到辖区人民群众好评。

调解优先 调判结合

冀氏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一直把优先调解、全程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开庭前、庭审中、宣判前均开展调解的做法,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机会。他们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给调解工作中注入更多的人文关怀。为做到亲民、便民、利民,该庭坚持对来庭当事人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解渴”,诚信、文明司法,创造以人为本的良好环境,为调解工作打好基础。

安泽县杜村乡河阳村有两户村民,因窑顶排水问题引发纠纷,大打出手,原告以自己受到伤害为由将被告诉至法庭,被告又以窑洞受损为由将原告诉至法庭,多年的老邻居反目成仇。办案人员到现场组织开庭时,双方剑拔弩张,情绪激动,大有不报此仇誓不罢休之意。面对这种情况,冀氏法庭的法官们没有立即开庭,而是让双方坐下来,抛开争议的话题,谈天说地,话古论今,双方的情绪渐渐平息下来。随着太阳的渐渐西移,交谈也渐渐进入主题,双方回忆起以前有难互帮的情义,都对自己的过激行为感到懊悔,主动承认了自己的不对,并同时撤回了起诉,和好如初。有时为了调解一起纠纷,冀氏法庭的法官们三番五次上门,只要有百分之一的调解可能,他们都付出百分之百的调解努力。

“能”在专业 “动”在灵活

为了更好更快化解矛盾纠纷,冀氏法庭充分运用联动调解的作用,有效利用协同处置的效能,把问题解决在起始阶段,把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冀氏法庭的法官们变坐堂问案为巡回办案,到田间地头和当事人居住地现场开放,以减轻当事人诉累。根据村落划分及群众居住状况,法庭在冀氏镇的兰村,杜村乡桑曲村,马壁乡的刘村和石槽村设立了四个巡回办案点,当事人有什么纠纷可以就近到巡回办案点解决,切实解决诉讼难问题。长子县石哲乡有李姓老人,今年已89岁高龄,终生未婚,至今仍孤独一人,在冀城居住期间将5000元借与他人,因索要无果而诉至法院。办案人员受理该案后,驱车来到老人的家中调解处理此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款项到位后又驱车将钱亲自送到老人手中,带去了法官的问候和党的温暖。

又如李某诉尤某、孙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李某成植物人,急需手术治疗。本来就家境贫寒又雪上加霜,无奈诉至安泽县法院。了解案情后,在做两被告思想工作的同时又积极联系残联机构、民政部门及教育部门,积极寻求社会救助。在较短的时间内使李某辞行措的昂贵的手术费用,使受害人的生命得到了延续。受害人家属感动地说:“是法官救了我女儿的命。”

查清事实 利益均衡

冀氏法庭在办理案件中,一方面抓住关键找准切入点。对于一些争议标的不大而案情却相对复杂的案件,并不固守查清事实这一教条,而是本着利益平衡的原则,在尽量查清案情的同时,寻找双方当事人的实体利益平衡点,围绕这个平衡点进行调解。另一方面积极邀请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员或知名人士来协助调解,并针对当事人比例相信代理人的特点,通过代理人协助法庭做当事人的工作,促成调解等方法,取得了较好效果。五是针对不同案件的特点,准确把握调解时机,分别适用“冷处理”、“热处理”等不同方法。杜村乡魏家湾村有一户老妇人因赡养纠纷多次找村委会调解无果,诉至本院。诉讼中老人主动来到法庭,向法官讲述其冤情。法官们停下身边的工作,耐心地听老人讲了近3个小时,搞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其实老人只是要求儿女给个好脸多陪陪她,并没有其他物质上的要求,办案法官随即将其儿女们传至法庭,很快就化解了纠纷。有时为了调解一起案件,该庭办案法官三番五次上门做工作,不厌其烦讲道理,寻找一切可调解的机遇。毕某诉王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办案法官几次驱车百公里到当事人家中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使一起邻里纠纷以原告撤诉,矛盾化解画了上圆满的句号。本报记者 李媛

     

责任编辑:高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