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杨婧)4月11日下午,浮山县县城发生了一起恶性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当场撞死母女二人的交通肇事案,现犯罪嫌疑人郭某已于4月24日被浮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4月11日16时许,郭某醉酒无证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L56202雪佛兰轿车超速由北向南行驶至浮山县医院外路段时,与行人陈氏母女二人发生碰撞,其女当场倒地,陈母被撞上车前机盖,该车未停仍继续行驶约800米至东郭村口红绿灯处被甩下,该郭即驾车逃离,造成陈氏母女二人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当日16时46分该郭驾车到浮山县公安局刑警队投案。
本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郭某违反道路交通法规,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与他人碰撞,发生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经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该郭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二陈不负此事故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郭某碰撞二陈后,将陈母撞上车前机盖仍继续行驶约800米左右,将陈母从车上甩下逃离,尽管投案,但情节恶劣,目前郭某已被浮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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