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曾于2005年10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曲沃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但陈某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继续贩毒,以贩养吸,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2012年12月13日又被曲沃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予以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法规,以营利为目的,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虽有以贩养吸情节,认罪表现良好,但其向多人多次贩卖毒品,且系毒品再犯,故依法从重判处陈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000元,追缴非法所得4200元。现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通讯员 薛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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