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尧都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实际提出创建“阳光检察院”,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就是说要通过检务公开,使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实现检务工作透明、高效,推动公正、廉洁执法。这也是坚持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贯穿于检察工作实践,既提高思想觉悟,又解决现实问题。
依托检察门户网站 搭建“阳光平台”
注重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在年内该院要与正义网合作在互联网上开设尧都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搭建检务公开信息平台,设立检务公开专栏,供群众查阅检务公开的内容。两大平台以全新的视角,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向社会各界介绍该院检察工作。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实行局域网、检察专线网、互联网信息“三网”合一,搭建“阳光检务”宣传平台,形成具有网络信息发布、举报受理、案件办理查询、法律业务咨询等功能的网络系统。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布更新该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情况、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实施“检务公开”的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有关检察工作的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工作中的重大活动、普法宣传案例、优秀检察官事迹、检察官文艺摄影作品等,以一种图文并茂、形象生动的方式向外界介绍检察工作,提高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悉度,拓宽便民利民服务的绿色通道。
多渠道多方位 创建“阳光窗口”
在原有的来信来访基础上,增设热线电话和网络系 统,多方位地接受人民群众来自电话、书信、短信、网络等渠道的咨询、举报工作。案件管理中心设立“阳光检务”查询窗口。以方便律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近亲属对案件办理进展情况的查询以及法律事务的咨询。特别是要结合《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修改,制订出检察机关接受律师查询案件的工作方案,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在检察环节的合法权益。控告申诉科设立“阳光检务”举报窗口。完善三级法律服务网络,进一步发展乡镇联系点、行政执法部门联系点、聘请联络员,积极服务群众。增设网上举报系统,面向社会接受公民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人士的检举、控告。纪检监察科设立“阳光检务”督察窗口。严格落实“一案三卡”制度,坚持走访发案单位和当事人,认真填写办案人员在办案中的执法执纪情况。另外,开设网上检务督察系统,面向社会,受理群众检举、揭发该院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 加强“阳光交流”
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人民性,坚持开门纳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每一季度举办一次“检察开放日”,为把检察机关想说和人民群众想听的进行有效对接,通过开放日前期工作的座谈走访,调查了解人民群众认知检察机关的程度以及关注检察工作的热点,并在对检察工作特色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新闻媒体等单位或人员到该院,以图片资料、多媒体演示、座谈咨询、情况通报、实地参观等形式,让社会各界近距离接触充分了解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中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检察工作的公开阳光性。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促进“阳光办案”
严格执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对于举报、侦查、逮捕、起诉、抗诉、申诉等各个诉讼环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被害人等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的告知,必须严格依法进行。推行不捕、不诉、变更强制措施、申诉、重信重访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列席检委会制度,积极探索对重大疑难批捕案件听证制度。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专家学者担任咨询委员,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业界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对于遇到重大业务问题、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开展咨询论证,邀请有关专家咨询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列席检委会听取意见,并不定期征求意见。完善检察文书说理制度。通过开展评选“优秀文书”和规范文书制作等活动,大力增强检察文书的说理性。公诉部门进一步增强起诉书的说理性,加强对起诉书的法理阐释和证据分析。进一步加强刑事案件不抗诉、不起诉的说理工作,加强庭审说理工作。民行部门在拟作出是否提起抗诉的决定前,要听取申诉人代理人意见,对拟不提起抗诉的,加强书面答复说理和调解工作,促进息诉服判。控申部门在作出刑事赔偿、刑事申诉复查决定和答复信访人时,要加强释法说理,书面详细向信访人、申诉人解释有关处理依据、理由,促进矛盾的有效化解。
在探索和推进阳光检务的历程中,该院将以改革的精神,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推动“阳光检察院”的创建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检务公开”制度,不断加强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建设。
(通讯员 张宁红)
责任编辑:邱睿